警鐘長鳴同時也要捉害群之馬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昨日再次發出「警鐘長鳴」,一名懲教管理局越南籍獄警涉嫌觸犯「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不法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和「不適當持有器具或設備」罪,於3月25日被移送檢察院處理。另據司警昨日警情發布,有36名男女上周六於中區卡拉OK房間涉開毒品派對被司警斷正,合共檢獲1.31克「K仔」及大量吸食工具,毒品黑市價值約1,000澳門元,當中一名涉嫌販毒的人士正是保安部門人士。
今年保安部隊涉嫌違法已經不算少數,翻看司長辦警鐘長鳴,1月15日,海關一名關員駕駛電單車上班途中駛至氹仔柯維納馬路失控倒地。經酒精測試,證實體內的酒精含量超標,另亦揭發其於禁止駕駛期間駕駛。該關員涉嫌觸犯「醉酒駕駛或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及「加重違令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在3月8日的警鐘長鳴中,一名本澳男子向司法警察局檢舉,指一名現職警員於2017年以投資入股一間教育中心為名,詐騙其50萬港元。經調查後,該名警員承認收取了上述款項,並且沒有將款項投資到教育中心,該名警員涉嫌觸犯相當巨額詐騙罪,案件於3月8日移送檢察院處理。
以往有保安部隊涉嫌違法行為,當局均稱會高度關注並依法追究違法者之紀律責任,然而對比去年全年僅7宗的「警鐘長鳴」,今年第一季便有3宗紀律部隊人員涉及違法行為,這回真的要敲響保安司的警鐘。須知道,保安部隊是本澳的執法部門,理應是最為熟悉本澳的法律,但今年僅3個月時間,便有3名保安部隊涉嫌違法,當中更有販毒、吸毒行為,這並非一般違法行為,並不是簡單高度關注便可了事,筆者認為,警鐘長鳴在於「長鳴」,司警及懲教局需更深入調查是否還有其他紀律部隊人員存在吸毒等行為,誓要捉出害群之馬。
南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