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清理違規蟹籠竹排保通航安全

海事局人員清走內港航道違規蟹籠

近日海事及水務局人員接連發現和清理了違規漁具及漂浮的竹排,確保通航安全。海事局人員分別於常規巡查及通報當中,於內港灣仔航道靠近珠澳交界處海床,先後兩次發現有違法放置的約1,000米和700米長蟹籠,局方即時派人員清理。

海事局接連發現違規漁 具及竹排

海事局強調,根據本澳的海事法規,為保障航行安全,禁止在航道及其周邊水域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違法者可被科處最高15,000元的罰款,若果因此引致海上事故,除罰款加倍外,違法者還須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以及倘有的刑事責任。局方呼籲船隻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勿進行影響航行安全的行為。

另外,局方早前在竹灣附近海面發現一個面積3米乘7米,估計是從其他水域漂至的竹排,隨即派出船隻到場清理。因應港澳海上客運航線已恢復營運,局方會持續加強在高速客船專用航道、客運碼頭港池附近海面的巡視和監察工作,清理海上漂浮的雜物和垃圾,保障高速客船的航行安全。

海事局人員清走內港航 道違規蟹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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