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馬路任我行短期內無條件再辦 文化局:不再用步行區形式活化舊區

文化局表明短期內不會再辦新馬路任我行

政府多部門在農曆新年和元宵節試辦「新馬路任我行 – 步行區試行計劃」,社會對活動有彈有讚,亦有意見批評「新馬路任我行」計劃的商業成效大於文化推廣。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表示,當局已整理活動經驗及坊間意見,支持活動的聲音較多,由於澳門半島隨後的整體道路工程計劃安排,目前和短期內沒有條件再舉辦「新馬路任我行」計劃,但會根據今次計劃的經驗和成效,繼續構思以其他形式活化文化遺產建築和舊區,並強調未來其他舊區舉行的活動不會再套用步行區模式。

文化遺產委員會昨日召開平常全體會議,由文化遺產委員會代主席、文化局局長梁惠敏主持,會議就2023年文化遺產範疇工作,有關被評定的不動產行使優先權,「新馬路任我行 – 步行區試行計劃」兩輪活動的組織與安排及公眾參與情況等事宜向委員進行介紹並諮詢意見。

左起:蔡健龍、梁惠敏、胡祖杰會後會見傳媒

文化局年中開展第四批不動產評定程

梁惠敏介紹,就2023年文化遺產範疇工作,文化局除將繼續開展恆常性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外,多個文遺範疇的重點項目亦將於今年內推進,包括荔枝碗X-11至X-15號船廠對外開放,進一步修復益隆炮竹廠舊址及永福圍,開展全澳第四批不動產評定程序,推出完整版「時空穿梭・遊歷三巴」大三巴牌坊沉浸式數字體驗展,為全澳文物建築安裝圖示牌等,同時亦會拓展文化遺產的數字化利用,以及舉辦更多與文遺相關的培訓推廣活動。

梁惠敏表示,「新馬路任我行 – 步行區試行計劃」由多個政府部門聯合舉辦,六大綜合度假休閒企業以及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澳門中區南區工商聯會,澳門美術協會與福隆區坊眾互助會共同支持打造,以新馬路歷史街區作為舞台,充分展現出文化遺產在提升居民幸福感和增強澳門文旅號召力的巨大潛能,文化局將繼續扎實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藉著新一年的工作鋪展,亦將致力讓文遺保護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大眾,以彰顯文化資源對促進社會多元發展,建設澳門作為「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作用。

文委員一致認同新馬路任我行成功

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胡祖杰引述委員意見時表示,委員就「新馬路任我行」計劃向文化局提出了很多意見,基本上委員一致認同計劃很成功,不過委員關注未來政府若再舉辦類似「新馬路任我行」的步行活動時,會是固定性或節假日性,甚至建議拓展到其他澳門地區舉行。會上文化局闡述了「新馬路任我行」計劃的初衷,就是希望活化舊區,今次活動亦成功活化了整條新馬路,令旅客和市民真正認識新馬路的歷史,更關心區內的建築物和澳門歷史,達到了活動的目的。

至於未來會否再辦「新馬路任我行」? 梁惠敏表示,當局已整理活動經驗及坊間意見,對當局優化類似計劃,包括未來裝置的設置、在活動中更好介紹文物建築的歷史和文化底蘊,有參考作用,總括來說,支持活動的聲音較多。不過,因應今年澳門半島,包括新馬路周邊會有道路工程安排,她直言目前和短期內沒有條件再辦「新馬路任我行」計劃,不過因應「新馬路任我行」計劃所帶來的經驗,當局未來會繼續構思不同形式的活動,去活化本澳文化遺產建築和舊區。

因道路工程計劃安排新馬路任我行計劃短期內沒條件再辦

文化局:其他區不會套用新馬路模式

被問到會否在其他區舉辦類似「新馬路任我行」活動?梁惠敏表示,當局正構思中,暫未有方案,日後也未必會再用步行區形式,其他舊區即使舉行都不會百分百套用「新馬路任我行」模式,只會借用新馬路經驗,用不同手段都可以做到活化舊區效果。

對於有意見反映「新馬路任我行」計劃的商業成效大於文化推廣,梁惠敏強調,新馬路建築物才是文化載體,當局聽取意見後,在第二輪活動已對新馬路具顯著價值和標誌性建築物加入說明牌介紹,並提到活動期間,典當業展示館德成按延長開放時間,吸引 3,000多人次參與導賞,是平日周末的 30多倍,認為活動最大的效益是吸引更多市民關注新馬路乃至舊區的文化元素和歷史。

新馬路任我行活動期間德成按延長開放時間
有意見批評「新馬路任我行」的商業成效大於文化推廣

文化局決定不行使優先權購買1文物建築

文化局今年將開展第四批不動產評定程序,並爭取年中開展。另外,會上文化局亦就一項被評定的不動產行使優先權申請個案諮詢委員會意見。梁惠敏透露,個案是有 1個不動產文物建築需出售,按照《文遺法》,業權人出售建築物前要取得文化局的意見,文化局按照法律要諮詢文遺會意見,作為政府是否要行使優先權的參考。由於相關建築屬一般性文物建築,當局經分析意見後,認為在建築物發出規劃條件圖時,文化局透過對規劃發出意見,已可以充分保護建築物,且就算政府取得相關建築物,也未必比私人購買更有利,所以當局不建議行使優先權,委員會亦一致贊成當局的意見。

胡祖杰補充指,按現行法律,相關建築物在發出過規劃條件圖和街道準線圖文件前,需要諮詢文化局意見,在城規會上文化局會對相建築物的規劃條件圖提出建議,所以文遺會全體委員同意文化局意見。

出席是次會議的包括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王世平、土地工務局局長代表梁耀鴻,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代表黃紀樂,法務局局長代表梁美玲、文化局代表文化遺產廳廳長蔡健龍、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李熙熚、梁頌衍、葉達、蔡田田、江淳、李嘉曾、林翊捷、胡玉沛、胡祖杰、譚志廣及何嘉慈、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建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崔貞貞等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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