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司警調查及審理結果 七旬老翁火燒政府部門

七旬翁被移交檢察院

一名70歲老漢因不滿司警調查及審理結果,趁前(14)日休息日保安薄弱,竟先後到司警局及檢察院燒車縱火,更購買電油準備到特首辦等公共部門繼續縱火,幸司警發現後迅速破案,阻止其不法行為。警方以縱火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院跟進。

涉案人姓李,男性,70歲,澳門居民,無業。他因前年投資友人生意被騙80萬澳門元,雖然警方將騙徒拘捕並轉交檢察院,但對審理結果不滿,經長時間籌備後,趁上周日保安薄弱,到司警局及檢院縱火,隨後乘車前往關閘。

他又供稱,按照原定計劃到關閘後將轉車到治安警第二警司處、海關總部及特首辦繼續縱火。

司警昨日公布案情時表示,14日下午2時25分,司警人員發現停泊警車的行車道發生火警,在一輛警車旁邊有沾有易燃液體的紙張正在燃燒,現場人員隨即將火救熄。至下午3時6分,司警接獲檢察院通知門外有人縱火,保安人員自行將火救熄,事件導致鐵閘和地面被燻黑,而現場亦留有易燃液體及毛巾。

司警接報後動員多個偵查部門人員跟進,迅速鎖定疑人身份,同時確定目標人物將前往關閘口岸,隨即派員到場部署,至下午3時40分在巴士站將其截獲,同時搜獲一支易燃液體。

調查期間,司警發現疑人先後在十月初五街某店舖及友誼大馬路油站購買1公升火水及3公升電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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