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修改兩法案

張永春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

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修改第4/1999號法律《就職宣誓法》,多名議員在表決聲明中表示,相信該法案的修改有助澳門更好落實「愛國者治澳」及澳門行穩致遠發展。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昨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引介修改第4/1999號法律《就職宣誓法》。他表示,隨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的變化,為配合和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於2023年5月制定的第8/2023號法律《修改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關於就任公共職務時須聲明或宣誓擁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規定,切實履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並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的原則,有必要完善及優化《就職宣誓法》的規定。經過分析和參考鄰近地區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修改第4/1999號法律〈就職宣誓法〉》法案。

該法案主要內容包括:新增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作為宣誓主體,並增訂相應誓詞。增加以簽署聲明作出誓詞的宣誓方式,並只適用於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以及完善宣誓行為的要求及監誓制度,規定如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詞不一致的內容或簽署經篡改相關誓詞的聲明書,又或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將視為拒絕宣誓;此外,亦建議由監誓人確保宣誓符合法定要求。

該法案昨獲一般性通過 ,多名議員在表決聲明中均表示認同是次修法,相信有助更好落實「愛國者治澳」、切實維護「一國兩制」,更好維護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就職的嚴肅性及規範性,以及澳門行穩致遠發展。

一般性通過「經屋夾屋移轉制度」法案

另外,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該案時表示,該法案主要是省卻中間步驟,未來經屋及夾屋的小業主權益將不會受到任何改變。

羅立文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

議員林宇滔投下唯一反對票,他認為,政府以先起A區經屋、再提出該案的次序,不符合依法施政原則,他亦對該法案通過後,未來經屋及夾屋的小業主權益是否百分百沒有受影響抱懷疑態度,故投下反對票。

另外,議員黃顯輝提出,希望在小組會細則性討論期間可以釐清該法案與《土地法》之間的銜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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