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珠海限出入境次數需申請 治安警可代收申請表轉交珠方

馬超雄

治安警察局表示,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前(7)日發出關於珠澳口岸實施限次通行臨時措施的通告。通告中提及的名單以外的人士,若通關往返珠澳超過一次,便須按程序審批並指定須經橫琴口岸通關。有關的申請,可以透過澳門治安警察局代收申請表,代收點設在澳門及氹仔的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出入境櫃檯,以及位於北安的出入境事務大樓。

治安警察局接收有關申請資料後,會經警察總局透過珠澳聯防聯控機制澳方工作組轉交給珠方審批,珠方審批之後會將結果交回澳方,由治安警察局把結果通知申請人。

有傳媒問及跨境學童的家長是否不能更改,治安警察局行動及通訊處處長馬超雄表示,跨境學童陪同人員名單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統一收集,再透過警察總局聯防聯控機制轉交珠海,若要更改名單需向教青局說明。

另外,有傳媒提及香港調整入境措施,關注港澳通關問題。梁亦好表示,澳門與香港之間的通關一直沒有停止,目前,身處澳門的人士,只要經特定申請後,入境香港時可獲豁免相關強制檢疫措施。而身處香港的人士入境澳門,只須遵從「7+3」措施,便可進入本澳。她指出,港澳兩地衛生部門持續就疫情最新資訊進行訊息交換及溝通等工作,而內地、香港及澳門三地之間的通關原則,是根據疫情相近原則,澳門會保持與內地一致的檢疫措施,倘若內地推出與香港豁免隔離醫學觀察通關措施,澳門亦會考慮跟隨相同的豁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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