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探親證關閘入境3次須強檢 葛萬金:源頭打擊水貨商方能治本
粵澳兩地近日大力打擊水貨走私,令水客活動似有所收斂,今日起本澳更規定,持探親證人士經關閘、青茂入境,單日3次或以上須即時核檢,冀有效杜絕持探親證人士從事水客活動。社會綜合研究學會會長葛萬金認為,政府收緊探親證通關措施,是回應社會訴求,不過要有效打擊水客問題,關鍵仍需要從源頭著手,加強打擊水貨供應點,他建議修改《對外貿易法》加重走私罰則,同時參考非法旅館做法,對被用作水貨集散點的店鋪、單位進行查封,以及對經營水貨點的內地人士採取禁止入境措施等,提高阻嚇作用。
限探親證每日入境3次屬人道安排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為減少有關人士在關閘或青茂口岸頻繁出入境帶來的疫情風險,自2022年3月14日凌晨零時起,持往來港澳通行證探親(T)簽注的人士,1天內(即當天凌晨零時至23時59分)在關閘或青茂口岸入境次數共達3次或以上,不論所持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何時採樣,均須在每次入境時即時付費接受1次核酸檢測並等候至有核檢結果後方可入境。
葛萬金表示,探親證有其存在需要,因為有部分本澳居民需要申請國內親屬來澳照顧家人,此外,一些外僱亦會透過探親證制度,申請家屬來澳。今次特區政府要求探親證人士經關閘、青茂入境,單日3次或以上須即時核檢,是從防疫角度作出規管,單日3次的限制,較為人道。因為若是要接送孩子上學、放學,每日就需要2次來澳珠澳兩地,也難保有部分人基於特殊原因需多次出入境。
探親證發出是內地部門權限,他建議特區政府加強與內地溝通,限制探親證人士每日來澳次數,對於發現不正常多次往返珠澳的人士,更應取消其探親證,並暫停發出1至2年等,杜絕有人利用證件之便來澳充當水客。
修改對外貿易法加大走私罰則
葛萬金又提到,由於澳門屬低稅制地區,一些奢侈品、電子用品、貴價化妝品等都是免稅,加上澳門元和人民幣兌換價差價較大,水貨利潤可觀,以致在經濟不景時,更多人從事水客活動。以往只要出入境旅客不是攜帶大量的貨物,珠澳兩地政府都是「隻眼開隻眼閉」,倘若在非常時期不作出嚴管,便會出現較早前有坦洲女確診患者來澳進行水客活動,險些令澳門出現新一波疫情,令正常出境人士和居民都受到一定影響。
他認同,沒必要對攜帶少量自用日用品出境的旅客作嚴格的限制,但對每日頻繁出入境,以及攜帶大量貨物離境則要作出監管,只要拱北口岸海關加強抽查次數,相信便可以有效減少一半以上的水客活動。而要有效打擊水客問題,關鍵仍是需要從源頭著手,加強打擊水貨供應商。
葛萬金指出,近期除了關閘一帶,水貨供應點已擴展至筷子基、台山,影響居民出入,過去政府執法方面亦主要透過海關在邊檢口岸加強抽查出入境旅客。近日海關搗破1個位於北區工廈的散貨點,緝獲大批美妝產品,估值約415萬澳門元。被捕2男1女,均為內地居民,海關根據《對外貿易法》的相關規定,最高只是被科處5萬澳門元罰款,他認為罰則過輕,起不到阻嚇作用,當局應盡快修改《對外貿易法》,加重走私刑罰,同時研究參考非法旅館做法,對被用作水貨集散點的店鋪和單位進行6個月的查封,針對來澳門經營水貨業務的內地人士,政府應即時取消其逗留許可,禁止其在3至5年內入境本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