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的底線思維

黃萬濱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

澳門地少人多車多已是不爭的事實,人車爭路情況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情,斑馬線前車輛不讓先也是一直被社會詬病,也因此曾經出現過嚴重的人命傷亡。那麼,一再教育和提醒駕駛者需要讓先行人過路,而同樣作為人車分隔使用公共道路的紅綠燈,為何就沒有經常出現不讓行人或沖燈的情況呢?答案像似顯而易見,但比較過後會發現不只是法律或習慣問題般,也能更了解駕駛者對於紅綠燈和斑馬線的行駛區別。

駕駛者在紅綠燈面前,就算是沒有行人橫過,都不會故意向前行駛,這是因為從小到大潛移默化的法律意識,加上考慮到所受的法律風險效高,在沒有監控和警察的情況下,都會遵守停車等候。雖然駕駛者在考取駕駛執照時已明晰斑馬線必須先讓行人通過的道理,而斑馬線對於很多駕駛者來說是不想停也要停,但斑馬線不像紅綠燈會產生「應激性」,斑馬線亦容易讓駕駛者產生疲勞感,因為不是每天每次都有行人使用,而需要停下來等待行人路過,所以會出現分神或僥倖的心態。加上紅綠燈與斑馬線其中一個區別也在於時間性,紅綠燈是固定的,斑馬線過路的時間卻不一定。久而久之就對斑馬線的出現形成疲勞感,導致不讓先等情況時常出現。

如果說紅綠燈是法律,那麼斑馬線對於駕駛者來說就是一種底線倫理,後者在沒有警方及不出意外的情況之下,大多數是受到道德譴責,而非法律上的懲罰。駕駛者,同時也是一名行人,作為駕駛者的身同感受要遠比一般的行人為多,斑馬線可能是不少駕駛者的底線思維,但對於交通安全來說,不論是在任何層面,駕駛者所使用的車輛都是具有一定危險性,同是道路使用者,不時需要等候行人橫過斑馬線,對駕駛者來說當然是不方便,但對於需要面向所有公共道路使用者看來,更多是要顧及安全,而非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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