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局精簡一副局四廳八處 編制職位減至226個

行政公職局將進行系統性架構優化與編制精簡

為配合深化公共行政改革、提升治理效能,特區政府對行政公職局進行系統性架構優化與編制精簡。此次調整以「職能明確、精簡高效」為原則,總編制職位由372個減至226個。由於現有編制未填滿,調減不影響現職人員權益,現有324名人員將維持現況轉入新架構。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至今已完成5個部門重組,總編制減少213個;公務員總數較2020年高峰減少1,743人(現30,797人),減員按實際職能需求審慎評估,無固定比例。

為配合特區政府深化公共行政改革,提升特區治理效能的施政方向,特區政府經對行政公職局現有的職能及架構設置進行全面檢視,秉持「職能明確、精簡高效”原則,理順職能分工及精簡架構,制定本行政法規。

是次修訂對行政公職局的組織架構進行系統整合及優化,將原設置1名局長、3名副局長、8廳、17處及1個等同廳級的從屬機構,調整為1名局長、2名副局長,下設4廳、9處及1個等同廳級的從屬機構的架構,當中精簡了1名副局長及4廳8處。

調整後的組織架構包括:組織及服務發展廳,其下設服務流程及效能處;規劃及招聘任用廳,其下設招聘及任用處;公務人員培訓及關係廳,其下設培訓執行處和人員關係處;電子政務廳,其下設基礎建設處和資訊應用發展處;選舉及法律輔助處;翻譯處;行政及財政處;政務服務資訊中心。

基於組織架構重整及職能優化,行政公職局相應調整人員編制,優化人力資源配置,總編制職位將由現行372個減至226個。由於現有編制職位尚未填滿,調減編制職位數目不影響現職編制人員的狀況。

透過優化組織架構及職能重新定位,構建以行政組織、公共服務、人力資源為三大重心的職能板塊的組織架構,加強行政公職局在公共行政改革及管理中的統籌協調角色,並調整不合時宜的職責。法規明確賦予該局在公共部門架構重整、人員招聘、公共服務優化及電子政務發展等領域提出意見的職責,有助進一步提升特區政府的治理效能與公共服務品質。

法規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黃司:已完成五個部門重組精簡213個編制

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至今已完成五個部門重組,精簡213個編制職位,公務員總人數較2020年高峰期減少逾1,700人。下一階段部門重組涉及七個方向,共12個部門,並計劃引入人工智能輔助施政,提升施政效能。另外,預計今年內將推出「一戶通3.0」及「商社通2.0」。

黃少澤表示,自第13/2025號行政法規生效後,已完成行政會秘書處、法務局與印務局合併、財政局與行政公職局等五個部門重組,共精簡四個領導官職、九個廳級、22個處級、三個組及兩個科,總人員編制減少213個。

重組工作方面, 6月1日前將完成市政署、公共建設局重組,以及工務局與地籍局合併。下半年則有序開展多項重組,包括金融管理局重組、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與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及消費者委員會合併、政府總部事務局重組,以及文化局、體育局與文化發展基金合併。上述七項重組共涉及12個部門。

政府自2020年4月底開始實施員額控制(不包括大學人員)。黃少澤表示,公務員總數已由當時的32,540人,減少至30,797人,即減少1,743人。強調政府並無設定固定的減員比例或目標,而是因應各部門實際職能與工作需要審慎評估。部門重組會經審計署與公職局聯合評估。未有納入重組計劃的部門,若提出增聘人手要求,公職局亦會嚴格審查,只有在確實有必要且無法透過內部調動補充的情況下,才會批准對外招聘。政府亦正構建多種人工智能應用程式,供各部門使用,最大程度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施政效能。

公職局:減編不影響現職人員權益

針對法規草案建議精簡近四成實位編制,行政公職局局長梁穎妍表示,公職局現有324名人員,包括136名實位編制人員及合同人員,所有人員將維持現況轉入新架構,權益不受影響。

梁穎妍表示,公職局的實位編制從未填滿,故減編不影響現職人員權益。被精簡的146個編制職位分佈於領導主管、高級技術員、翻譯員、技術員等職級,因應職能整合及內部流程重整而調減。未來三年約有39人符合退休條件,佔現有人員約一成。局方將透過科技賦能,包括應用政府內部使用的人工智能大模型,減輕人員負擔。

黃少澤補充,減少編制不影響行政任用合同及個人勞動合同人員。目前公職局約有25人調往其他部門,涉及翻譯及資訊科技範疇。強調新屆政府嚴格控制人員編制,公務員招聘須經審計署意見及公職局評估,確保有必要且內部無法調動才可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