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調致力保障離島舊城區水電供應穩定
梁普宇
土地工務局回覆議員梁普宇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持續致力保障全澳各區水電供應穩定,尤其在歷史成因複雜的離島舊城區,亦秉持審慎務實原則,確保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不受影響。
回覆中指出,現行3.4千伏安的供電功率係依據第11/2005號行政法規《電網接駁分擔費用規章》所訂定,該標準已足夠滿足一般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根據第43/91/M號法令第三條規定,如物業所有人希望提升供電功率,須提交業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後方可辦理。此機制既保障公共電力系統的穩定運作,亦為有實際需要的居民提供合理申請途徑。
至於路環舊區的整體居住環境改善,特區政府一直透過優化城市規劃、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及改善出行條件等多方面措施,持續提升舊區生活質素。土地工務局、環境保護局、海事及水務局等部門亦建立跨部門協作機制,定期溝通協調,確保舊區居民可繼續按原有居住條件居於樓宇內,並合法進行維修保養工程,同時保障其日常用水及用電的穩定供應。
此外,針對是否成立專責小組跟進舊區發展事宜,該局表示,此為可行方向之一,將持開放態度進一步研究評估,以制定更具系統性與長遠性的解決方案。政府重申,任何政策調整均以尊重歷史背景、維護居民權益及保障公共安全為首要考量。
當局亦強調,現行供電標準雖屬基本配置,但已涵蓋日常照明、冷氣、電飯煲等常見家用電器運作所需,除非有特殊用途或重大改造需求,否則無需過度擴充電力負荷。政府亦鼓勵居民善用節能設備,共同推動可持續能源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