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黨毆打老人」事件屬實 警籲未成年人守法 受害者勿啞忍
近日,網上流傳一則關於「童黨毆打老人」的帖文,內容指一名長者遭4名青少年辱罵欺凌。司警局高度重視,隨即立案,關注少年組迅速尋獲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助查;經查存在犯罪事實,有關案件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名涉案人未成年皆為花王堂街附近某一學校不同年級的本地小學男生,皆未滿16歲。案中事主為女性,長者,在上址學校附近工作。
案情指,事緣當初女事主在較早前某日夜間遇到4名涉案未成年人,熱心詢問他們為何在外流蕩不回家。反遭對方認定她是在「質問」,是屬於「多管閒事」。今年2月至3月,女事主在案發地點工作期間,遭上述未成年多次粗言辱罵。
其中有一名未成年人於3月及4月上旬期間曾向女事主丟棄雜物(汽水罐、某類似雞蛋的液體),導致女事主衣物被污染。另有未成年人4月中旬曾以掃把襲擊女事主頭部,導致頭部輕傷。女事主遭欺凌後感到委屈,告知自己女兒。及後女兒將事件透過網上公開。期間有人使用網上貼文,發布一張疑似有4名涉案未成年人照片及附上描述事件內容文字,但司警未確定照片是否女事主的女兒發布。
司警主動調查,找到了女事主,以及透過關注少年組找到有關學校的4名涉案未成年人。司警目前查出上述未成年人至少有4次襲擊女事主。有人承認曾掟雞蛋、汽水罐,以及曾拿掃把傷害女事主。
但4人當中還有人聲稱,每次被女長者當街質問,還被女事主用水潑,4人一方因而反擊。司警經調查後,並無發現上述情況。
呼籲青少年時刻守法
司警局關注少年組主管張劍鋒鄭重指出,未成年人作出犯罪行為,同樣須負法律責任。若違法青少年已達刑事歸責年齡,適用與成年人相同的刑事程序,並按犯罪情節予以處罰;對於年滿 12 歲而未滿 16 歲的違法青少年,則根據第 2/2007號法律《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的相關規定處理;
對於未滿 12 歲的違法青少年,將根據第 65/99/M 號法令所規定的「社會保護制度」的一般措施進行適當監管。
司警局將持續與教育界緊密合作,加強預防和打擊涉及青少年的違法犯罪。同時,青少年應時刻守法,潔身自愛,切勿結夥違法、欺凌弱小。家長也應多關心子女,灌輸守法意識,共同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司警局絕不容忍任何違法犯罪,公眾如遇犯罪或知悉犯罪線索,請即向警方舉報,切勿啞忍縱容以助長不法行為。
教青局高度關注事件
教青局則表示,高度關注司司警發佈的一宗有關學生出現行為偏差,甚至涉嫌違法行為的事件,已即時協調輔導機構關顧涉事學生情況及為家長提供所需支援,並提醒青少年做任何事情時必須三思後果,切勿以身試法。教青局強調青少年須遵紀守法,呼籲家長多關心子女,如發現其行為或交友狀況與平時有異,應主動關懷和了解,與學校或學生輔導員溝通共同尋求協助及解決問題。倘有需要,可致電28401010與教青局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