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體育館滑倒索賠艱難 各方「踢皮球」推委責任

林宇滔(左)及陳女士
市民陳女士(化名)昨指,2022年3月18日於塔石體育館一樓大堂電梯口因地滑跌倒,在向清潔公司及體育局作醫療保險理索賠期間,慘成人球,被不同機構之間推委責任外,最終更不獲理賠。協助處理該事件的議員林宇滔表示,根據閉路電視片段翻查當日事件經過,發現清潔公司於場地放置的「進行清潔工作時及水漬未乾時有放置警示牌在路徑當眼位置」,是陳女士跌倒後才擺放,相關聲明有造假之嫌。他又指責,相關單位有購買場地保險,但沒有合理監督,促請就今次事件對涉及清潔公司及保險公司的失職、失責及倘有的造假聲明進行徹底調查及追究。
疑因清潔工失誤致滑倒
林宇滔昨與陳女士召開新聞發佈會,由陳女士講述事發及事後處理經過。陳女士表示,2022年3月18日於塔石體育館一樓大堂電梯口,因清潔工清潔後致地滑,令其跌倒。事後,體育局曾向其表示保留醫療單據,可獲相應醫療保險索賠,但局方及後卻指責任歸於清潔公司,惟清潔公司也沒有作出理賠,最後並沒有任何一方承擔責任,她對事件的處理感到很失望。
林宇滔指,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清潔公司所稱的「進行清潔工作時及水漬未乾時有放置警示牌在路徑當眼位置」是在陳女士滑倒後才放置,涉嫌證據造假,保險公司也沒有履行其應有責任作盡職調查事實,因而導致市民無法得到合理賠償,他對清潔公司及保險公司的違規行徑作出強烈遣責。
同時,相關單位(體育局)有購買場地保險,但沒有合理監督。體育局在該事件的處理及回覆中指,「事發後體育局職員已第一時間向陳女士提供協助。另一方面,已即時聯絡承保本局轄下體育設施之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澳門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了解在法例及相關保單的條款下,體育局是否需要就陳女士在私人衛生機構所支付的醫療費用作出賠償。然而,澳門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認為體育局方面不存在過失,因此該保單由於不滿足法定條件而無法獲得實際理賠。」局方回應又指,對於保險公司不向陳女士進行賠償的決定,體育局並沒有法定權限作出變更。陳女士仍可訴諸司法途徑以嘗試探討個案情況及推翻清潔有限公司向其轉述的決定。
局方稱已行使監察職權
至於監督問題,體育局在回覆表示,根據第 10/ID/2021號公開招標內的承投規則以及2022年1月27日簽訂的清潔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體育局已向清潔有限公司行使監察職權。就對第三者造成損害的民事責任保險申請索償,並認為清潔有限公司方面不存在過失。
對於事年件中的涉及單位,包括清潔公司、保險公司、體育局,林宇滔對之予以譴責。過程中,當事人為醫療保險理賠慘成人球,清潔公司的失職所造成的失誤,令當事人未有獲得保險賠償作理賠。林宇滔希望體育局,就清潔公司當日的明顯疏失,要求清潔公司按應有程序向當事人賠償相關的醫療費。同時促請體育局,重新檢視同類的索賠流程,確保有盡責核實,避免再有服務供應商或保險公司做出明顯失職、失責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