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需配合方長治久安

近期有不少立法會議員總結第二會期工作,不少議員均反映收到大多數求助個案涉及就業問題,這可以看出,本澳經濟雖正在復蘇,但就業問題依然困擾不少市民。同時,立法議員高天賜及謝誓宏昨日在總結時指出政府部門對議員書面質詢的回覆質量趨「行貨」不認真,而立法議員林宇滔亦形容政府回覆議員質詢敷衍。

眾所皆知,《基本法》確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與西方一般的三權分立有所不同,不過《基本法》也分別設立了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來分別行使行政管理權、立法權和司法權;基本法還明確了行政、立法、司法之間存在互相制約的關係。意味著,立法會對行政當局是有制約的權利,若行政當局對立法會行使的監督權「敷衍了事」,這絕對是一個很嚴峻的問題。

筆者舉一個近期發生的例子,正是黑沙水庫用4,200萬建觀音像計劃遭到社會反對而剎停,同時黑沙青少年活動體驗營預算由2.3億大幅飆升至14億,亦引起坊間不滿。行政當局一系列「操作」均繞過立法會,事前亦沒有公開諮詢,最終民怨過大,令行政當局「順應民意」,結果便是行政當局施政形象大大受損。

筆者再回顧近年有不少工程項目、施政措施引起社會質疑,當中也不乏出現如「黑沙觀音像」之類的「大龍鳳」。需知道,立法會議員包括直選議員、間選議員以及官委議員,眾議員可以說是來自澳門社會各階層界別,亦可說是代表社會民意的象徵,若真如議員所言,當局對議員質詢的態度趨「行貨」、敷衍,甚至推出重大計劃或項目前沒有諮詢立法會,這絕不是好事,相信再出現多幾次「黑沙觀音像」事件,定必令當局施政形象破產,值得今屆政府關注。

南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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