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首討論「博彩信貸法」 將邀請政府列席會議回應提問

陳澤武(右)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召開會議,首次分析及討論《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法案所指的信貸活動款項只限用於幸運博彩和以籌碼形式提供。若有關信貸是按照該律所規範的操作下進行,貸方可獲得足夠的法律保障。委員會認為無需列問題清單,之後將邀請政府列席會議回應提問。

《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法案於2004年生效,生效至今接近20年,陳澤武表示,委員對於修法後與原有法案不同之處作出關注,尤其是早前有數項與博彩業有關的法案已完成修改,娛樂場範圍定義、轉承批公司等有變化,例如,過去3間轉承批公司在新一輪博彩批給專營合同中,轉為承批公司,娛樂場定義範圍亦由過往單指賭場,擴大至文娛表演場等非博彩項目,故此,法案中的部分操作問題,委員會需要稍後向政府代表作出了解。

他續指,法案中,合法信貸方面,法案建議承批公司可以直接借予博彩者;博彩中介與承批公司簽合約,可直接以中介名義借予博彩者;承批公司可借予博彩中介。但法案又建議,博彩中介可透過有代理權委任合同或有代理權代辦商合同,以承批公司的名義並為其利益就信貸業務訂立合同或作出其他法律上的行為。委員會將此感到不理解,將要求政府作出說明。

此外,法案所指的相關信貸活動款項僅限用於幸運博彩和以籌碼形式提供,並需於娛樂場內進行。就保障問題,陳澤武表示,若有關信貸是按照該律所規範的操作下進行,貸方可獲得足夠的法律保障。他舉例,以拉斯維加斯為例,貸方可以透過借款人所在的國家/地區向其作出法律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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