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酒駕單車被捕
治安警察局日前處理交通事故及查車期間,揭發兩宗醉酒駕駛案,分別拘捕兩名本澳男子。兩人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法第九十條醉酒駕駛,被警方宣佈成為嫌犯,已經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4月28日下午3時,警員巡經祐漢新村第六街與祐漢新村第一街交界處期間,發現一宗由一輛電單車撞上一輛單車的交通意外。警方經調查,該輛單車當時沿著祐漢新村第六街駛出交匯處期間,沒有減速,亦沒有停車讓先,導致與一輛電單車發生碰撞。警方為雙方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電單車駕駛者通過了酒精呼氣測試,單車駕駛者每公升血液含酒精2.45克。單車駕駛者承認午膳期間曾飲用酒精類飲品,直至下午3時駕駛單車期間發生交通意外。該單車駕駛者姓林,男性,60多歲,澳門居民。
4月27凌晨近1時,警員在筷子基街截查車輛期間,截查了一輛輕型汽車,發現駕駛者身上帶有濃烈的酒氣。警方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證實該駕駛者每公升血液含酒精1.25克,其承認晚飯期間曾飲用酒精類飲品。該汽車駕駛者為男姓,20多歲,澳門居民,報稱為賭場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