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邨地界出現新門口惹合法性疑雲 地鋪業主:1972年已有不存在非法

位於地界的門口

高士德大馬路康樂邨地界出現出入門口惹質疑,康樂邨小業主擔憂大量陌生人從康樂邨的私人地段進出,影響治安,以及侵佔了康樂邨私家路,促請地鋪業主盡快把門口還原。議員林宇滔亦質疑緊接相連私人地段的地界理應不能設置可供出入的門口,由於工務局一直沒有回覆,將會把個案轉交廉署要求徹查。肇事地鋪業主莊先生表示,1972年工務局發出的圖則中已有相關出入口存在,不存在非法,地鋪的門、窗位置並沒有作任何更改,他又謂:「我都未投訴你起咗間屋過嚟黐住我門口呀!」

康樂邨小業主反映,早在去年12月發現該地鋪進行裝修工程,開設新門口,並不讓居民走近該門口範圍,他們曾多次找地鋪業主理論,但對方態度不合作並報警驅趕居民,又擅自移動私家路內的雜物。小業主指該地段屬康樂邨私家路,地鋪業主無權驅趕他們,質疑是否「誰惡誰正確?」而且地鋪裝設閉路電視錄影私家路內情況,令小業主覺得日常進出受到監控,他們訴求是希望地鋪把新出口還原。

康樂邨小業主憂設出入口後會有大量陌生人出入

小業主又指,該地段原是私人地段,其他人未獲得業主同意是不能進入,現開了新出入門口,會多人出入,倘有人在該地段發生住何意外,都需要小業主承擔責任。

林宇滔質疑工務局審批工程時的合法性

協助小業主的議員林宇滔表示,他是在今年2月初收到多名高士德大馬路康樂邨的居民反映,位於爹利仙拿姑娘街27-29號寶安大廈一地鋪目前正在進行裝修工程,但現場所見有關工程並未有張貼有效的施工准照。再者,該地鋪已於連接康樂邨(A,B,C,D座)地界的位置打通出入口及安裝商鋪招牌,但根據地籍資訊網的資料,上述的出入口位置為康樂邨(A,B,C,D座)的私人地段範圍,按照建築法律和《民法典》,緊接相連私人地段的地界理應不能設置可供出入的門口,因為門口進出會進入康樂邨私人範圍。

林宇滔

但有關商戶卻在現場張貼告示聲稱「此門口已通過工務局確認為寶安大廈地下27-29號之合法出入口」、「如有任何疑問,請向工務局查詢」,並附上工務局及消防局的公函,倘若告示屬實,相關確認應屬無效、甚至涉及違法。

他已就相關個案兩度聯絡相關部門,要求當局立即派員了解有關工程及該出入口是否獲當局批準,確保依法盡快處理倘有的違法問題。但至今仍然未得到處理,該商鋪的裝修工程一直持續,且其在康樂邨地界的位置設置了出入口,意味將有大量人士會從康樂邨的私人地段進出,嚴重影響康樂邨居民的權益。由於個案涉法律問題,加上相關部門一直未有就事件作出正面回應,他稍後將會把個案轉交廉署,希望署方徹查。

林宇滔又指,《都市更新法》去年8月生效以來,法律立法目的是簡化相關行政程序,希望對一些非法工程進行有效遏止,但從今次個案反映,看不到工務局有依法進行跟進,當局沒有好好地利用新法律簡化行政程序之便,落實處理非法工務。同時他又質疑工務局審批工程時的合法性。

地鋪業主:門口完全沒有違規

相關地鋪業主莊先生回應表示,該門口早在1972年寶安大廈收則時已存在,當時康樂邨還未起,他又指之前該門口是捲閘,由於防盜問題長期關閉,他反問:「我開返道閘,有乜唔啱?」不明白為何需要工務准照。地鋪用途原是製衣廠,最近兩年他們向當局入則申請改變用途,工務局並已對上述更改進行收則,完全沒有違規,最近他們只是對鋪頭進行翻新,並增加了消防設施。他重申地鋪的門、窗位置並沒有更改。

業主莊先生出示工務局圖則

莊先生又反指隔離康樂邨的私家地泊滿私家車和電單車,質疑是否符合消防條例。「其實唔係我哋利用咗佢地(康樂邨)私人地方,係佢當年起黐住我哋門口,攪到而家好似我哋開門口唔啱咁樣!」他明白有關事件並非小業主的錯,是發展商和政府問題,因為過去樓宇興建時需留有「水巷」相隔,大廈不會「黐住」。莊先生又指其祖輩購買上述鋪位做製衣廠時,寶安大廈隔離並沒有樓宇。 莊先生並展示圖片,指過去鐵閘位置長期被康樂邨業主霸佔,擺放垃圾家俬,並有人在上址為他人剪髮,非法經營剪髮業務。他曾多次向工務局和消防局投訴,才清理了門口的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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