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商人十八年前涉花五萬與本地婦假結婚呃澳人身份

治安警通報案情

治安警察局揭發一宗假結婚案。一名曾為內地居民的男商人涉嫌以5萬港元酬勞,於 2005年與一名本地女子假結婚,其後於2009年申請夫妻團聚,成功騙取澳門居民身份,再與該本地女子離婚。警方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兩人涉嫌違反「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另外涉及「關於身份的虛假聲明罪」,將他們移交檢察院偵辦。

第1名涉案者姓陳,女性,60歲,本澳居民,報稱職業為廚房雜工。第2名涉案者姓岑,男性,52歲,曾為內地居民,現為澳門居民,報稱為商人,即陳姓涉案女子「前夫」。

案情指,陳女聲稱他們於2004年在內地某次飯局上認識,關係為普通朋友。其後岑某提出假婚,以便在澳發展。他在內地給予陳女5萬港元酬勞。2005年,二人在內地註冊結婚。2009年,陳女為「丈夫」岑某申請岑來澳團聚,岑獲得澳門居民身份證,並開始在澳生活。2010年12月,二人已經離婚。岑某目前在北區經營售賣電器的店舖。

直至最近,警方收到市民舉報,懷疑上述兩人曾涉嫌假結婚。二人登記的在澳地址均在北區,警方據此於2月10日通知他們前來警局協助調查。經調查,二人皆承認假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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