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國安法 黃司:國家秘密定義由專法規範
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其中,有議員關注國家秘密的定義,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國家秘密的定義有專門的法律規範,即國家秘密法,該法是今年的立法計劃,相信好快提交立法會。在未有國家秘密法前,若有案件亦有機制處理,即透過特首向中央申請獲得國家秘密的證明書,可以解決問題。
立法會昨一般性討論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引介時表示,期望修改後的「國安法」,能由目前的單行刑法,提升定位為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制的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從而讓特區政府據以進一步提升統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能力,堅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有效防範和遏制外來干涉,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確保澳門社會持續繁榮穩定。
議員林宇滔、李良汪、梁鴻細認為需要加強國安法的宣教工作,清晰說明內容,以釋除疑慮,避免公眾誤解。黃少澤表示,公開諮詢期間的八場界別專場及公眾諮詢場中,超過1,600人參與,過程中官民溝通,對相關概念及國際上類似規定都作出充分解釋,相信公開諮詢過程中絕大部分內容已作出全面解釋,部分人的顧慮亦已解釋清楚,這也是宣導及教育的過程,效果良好。最終,公開諮詢錄得93.67%的公眾支持。未來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期間,「會逐個字,甚至標點符號都充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