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昨新增16例新冠病毒感染個案 當局優化內地入境防疫措施

當局表示會優化內地入境防疫措施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日深夜公佈,本澳昨日共新增16例新冠病毒感染個案,包括11女5男,年齡介乎14至61歲,當中6人有症狀,列為確診病例,10人暫無症狀,列為無症狀感染者。自11月28日至今日下午6時,累計共56名感染者。同時,應變協調中心今(6)日凌晨公佈優化由內地入境本澳人士的防疫措施,由內地低風險區和常態化管理區來澳返澳人士均毋須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據應變協調中心公佈,16例新冠病毒感染個案,其中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和醫學觀察酒店7例,屬於管控中發現;另外,密切接觸者2例、本澳核酸混樣檢測3例、廣東省珠海市核酸混樣檢測3例和自我抗原檢測1例,共9例屬於社區中發現。上述社區中發現個案有6例為內地輸入個案,包括廣東3例、北京2例和其他省1例,另外3例為輸入關聯個案。

6例確診病例資料如下:16歲男性,澳門居民,自行上報快速抗原檢測陽性14歲女性,澳門居民,為早前個案的同住家人,已於12月4日接受管控;19歲女性,澳門居民,為早前個案的朋友,已於12月4日接受管控;31歲男性,澳門居民,為早前個案的同住家人,已於12月4日接受管控;51歲女性,內地居民,12月2日由廣東省東莞市經珠海入境本澳,美獅美高梅混樣樣本陽性,複檢陽性個案;55歲女性,內地居民,12月2日由遼寧省經珠海入境本澳,威尼斯人混樣樣本陽性,複檢陽性個案。

10例無症狀感染者資料如下:58歲女性,澳門居民,為早前個案的同住家人,已於12月3日接受管控;40歲女性,澳門居民,為早前個案的同事,已於12月4日接受管控;49歲女性,澳門居民,為早前個案的同事,已於12月4日接受管控;36歲女性,內地居民,為早前個案的同住人,珠海市(橫琴)通報混樣樣本陽性,複檢陽性個案;35歲男性,內地居民,為早前個案的同住人,美獅美高梅混樣樣本陽性,複檢陽性個案;31歲女性,內地居民,為早前個案的共餐密切接觸者;60歲女性,澳門居民,為早前個案的同住家人,已於12月3日接受管控;52歲男性,內地居民,12月4日由廣東省珠海市入境本澳,珠海市(昌平社公園)通報混樣樣本陽性,複檢陽性個案;61歲男性,香港居民,12月4日由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經珠海入境本澳,珠海市(香洲區人民醫院)通報混樣樣本陽性,複檢陽性個案;52歲女性,越南籍外僱,早前個案的密切接觸者。

內地低風險區來澳返澳人士均毋須集中隔離

應變協調中心今凌晨又表示,為平衡疫情防控和人員往來需要,12月6日起優化由內地入境本澳人士的防疫措施,由內地低風險區和常態化疫情防控區來澳返澳人士均毋須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但加強了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的要求。由內地高風險區來澳人士,仍需要接受醫學觀察。同時,應變協調中心不再公佈內地風險區域,改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或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式之公佈為準。

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第十條及第十四條的規定作出第628/A/SS/2022號公告,由12月6日零時起,針對具內地不同風險區旅居史的擬入境人士及已入境人士(包括澳門居民和非澳門居民)的防疫措施調整如下:

  一、 當天或過去5天內具中國內地高風險區旅居史之擬入境人士及已入境人士,維持「5+3」措施,即5天集中隔離和3天居家隔離措施。

  二、 當天或過去5天內有中國內地低風險區旅居史之擬入境人士及已入境人士的措施如下:

  (一)登機、登船或由陸路口岸入境時,須持採樣日後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6小時內快速抗原檢測,結果為陰性並已將結果上載到澳門健康碼;

  (二)須於入境或知悉有關風險翌日起計的第1、2、3、5天進行核酸檢測,每次核酸檢測採樣相隔至少12小時。措施直至離開低風險區翌日起計5天或離境;

  (三)須於入境或知悉有關風險翌日起,每天1次連續5天進行快速抗原檢測,並將結果上載到澳門健康碼。措施直至離開低風險區翌日起計5天或離境;

  例如:周一入境本澳,周二、三、四、六需要進行核檢及快速抗原檢測,周五則只需進行快速抗原檢測,不用進行核檢;倘於周四離境,則措施執行至周四為止。

  三、 只具常態化管理區旅居史,由廣東省珠海市以外內地直接入境之人士的措施如下:

  (一) 入境時,須持採樣日或之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此項要求於12月7日零時起生效)及6小時內快速抗原檢測,結果為陰性並已將結果上載到澳門健康碼;

  (二) 入境後即時接受1次免費核酸檢測,入境翌日起計第1、2天各接受1次核酸檢測,每次核酸檢測相隔至少12小時;

  (三) 於入境翌日起,須每天1次連續5天進行快速抗原檢測,並將結果上載到澳門健康碼。措施可在離境後終止。

  例如:周一入境本澳後即時進行1次免費核檢,周二、三需要進行核檢及快速抗原檢測,周四、五、六進行快速抗原檢測;倘於周四離境,則措施執行至周四為止。

四、 只具常態化管理區旅居史,經廣東省珠海市入境人士的措施如下:

  (一)入境時,須持採樣日或之後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入境翌日起計第1、2天各接受1次核酸檢測,每次核酸檢測相隔至少12小時;

  (三)入境後居住於酒店或公寓式酒店之人士,尚須在入境翌日起每天1次連續5天進行快速抗原檢測,並將結果上載到澳門健康碼。措施可在離境後終止。

  例如:周一入境本澳,周二、三需要進行核檢,倘入境後居住在酒店的人士,還須於周二、三、四、五、六進行快速抗原檢測;倘於周四離境,則措施執行至周四為止。

應變協調中心作出如下提醒:居民應如實申報旅居史,並密切留意內地各風險區的變化和相關防疫措施的調整。須以入境時出示的同一證件資料生成澳門健康碼及進行核酸檢測。

若沒有按指定日期進行核檢採樣,澳門健康碼翌日變黃碼,於黃碼當天內仍未核檢者其澳門健康碼變紅碼。若沒有按指定日期申報快速抗原檢測結果者,澳門健康碼於翌日變黃碼,於黃碼當天申報快速抗原檢測結果,澳門健康碼可轉回綠碼,否則,澳門健康碼將被鎖定黃碼,必須自費進行核酸檢測才能變回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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