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保駕護航

國家憲法日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而在每年的12月4日設立的節日。現行憲法是1982年通過,而在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2022年12月4日是第9個國家憲法日,也是中國現行憲法公佈施行四十周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一部真正的人民憲法,彰顯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並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與此同時,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交、「一國兩制」等方面的重要制度,還有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等,都在憲法當中得到了確立和體現。
在中國共產黨的團結帶領之下,全面貫徹實施憲法作為全面依法治國,國家連續實施十三個五年計劃或規劃,整體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綜合國力實現歷史飛躍,打贏了脫貧攻堅戰,實現了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而當前正處於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新征程上,憲法將發揮重要且關鍵的保障作用。
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