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置業開發商違約 小業主政總遞信冀協調

灣區1號業主代表向特首遞信

多名購買橫琴「灣區1號」的本澳業主到政府總部遞信,希望特區政府能介入協調,解決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糾紛。業主代表王鳳珍聲稱,由於購買橫琴「灣區1號」項目爛尾,開發商聲稱公司資金困難無法退款,提出置換關聯企業的商鋪,10多名業主同意有關提議,再聯同其他人,合共轉帳5,600多萬元到「開發商與橫琴政府共同監管的銀行帳戶」,但轉帳後,他們一直未能獲批相關關聯企業商鋪房產證,而開發商聲稱有關款項已用於賠償「灣區 1號」其他小業主,事件拖延至今未有得到解決。

據王鳳珍表示,由於項目爛尾,業主們年初向開發商明確提出解除買賣合同並退房的要求,開發商現場負責人說因公司資金困難即便退房也無法向業主們退還購房款,並告知可以置換關聯企業的商鋪。直到5月初,開發商告知橫琴已出台了認定關聯企業的會議紀要,只要滿足相關條款規定就可以即刻辦房產證。基於上述考慮,業主同意置換方案,並補交了100多萬元的房屋差價款。同時,為了幫助開發商解決資金問題,又聯繫了澳門親屬客戶購買了部分關聯企業商鋪,並一次性支付了全款至「監管帳戶」上,合共5,600萬元。

王鳳珍又稱,直到8月,開發商依然未能辦理小業主置換和購買的關聯企業商舖的房產證。隨後,開發商稱小業主須按照當局要求,接受開發商持有置換公司2%股權形式,才能認定關聯企業,又承諾一個月內辦好房產證。惟開發商不久後又稱當局否定了持股2%方案,並稱當局同意按照「一事一議」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認定資格問題,惟至今仍沒有結果,導致房產證也無法辦理。

王鳳珍

王鳳珍表示,眾業主接受開發商的置換方案不僅補交了100多萬元的房屋差價款,還幫助開發商協調做工作解決了許多業主的維權投訴問題,同時還幫助開發商落實了5,600萬元資金,直言開發商不守信用及欺詐,希望行政長官能能介入協調,解決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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