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人涉作虛假證言即被以現行犯拘留
初級法院昨續審太陽城案,傳召多名前太陽城集團中高層職員作證,其中前太陽城市場拓展部賴姓女中高層作證時 ,否認太陽城有從事賭底面和營運網投、電投業務,被檢察官黎裕豪質疑其作出虛假證言,即時以現行犯對其作出拘留,並交司警進行實況筆錄。
黎裕豪庭上詢問賴姓女中高層 ,太陽城有否經營賭底面,以及要求下屬推廣電投、網投?賴稱,賭底面不是太陽城業務,2019年前太陽城有電投業務,2019年後便沒有。
黎裕豪又問太陽城KPI(太陽城核心業務)內是否有賭底面及網投?賴稱:「KPI每月都會變,最重要是多啲客嚟我哋(有)工開同枱面數。」太陽城沒有經營網投。
黎裕豪隨即指賴作出虛假證言,以現行犯拘留賴。司警隨後把她帶返警署作實況筆錄,她將以嫌疑犯身份直到案件完結。若有需要她亦可能在本周五再度被傳召上庭。
證人:太陽城無賭底面業務
前太陽城市場營銷客戶總監陳天賜作證時指,他入職太陽城5年,2018年尾進入市場部「代理組」,以他所知,太陽城和UE(環球E城)沒有直接關係,太陽城和UE是兩個不同老闆,他們部門亦不會主動向客人推介UE,若客人有意玩電投,則會進行轉介。周焯華並沒有指示他向客人推廣賭底面,太陽城無賭底面業務。
控方示展微信群組多段對話,要求他解釋「UE佣金,要否制訂如何分配,因怕主管同助理搶客」,質疑市場部員工轉介賭客玩電投會有佣金收。陳解釋是問直屬上司梁樹榮提出建議,當時是為同事爭取多些利益。
陳天賜又表示太陽城每月都有例會,有時周焯華會出席,會議上見過第6被告周振熙,沒見過第5被告張志堅出席會議,但見過張志堅在會議室門口經過。
檢察官指陳庭上證詞與司警口供有出入。當時陳口供是:「太陽城每月都會在周焯華主持下舉行會議,各部門經理級以上出席,當中包括案中第5被告張志堅、第6被告周振熙,張志堅是營運部負責人,公司架構並未發現有營運部,故不知張志堅為何會出席。」檢察官問究竟張志堅有沒有出席太陽城管理層每月例會?陳指出席會議有百多人,他坐在最後面位置,「有見過張志堅,但張無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