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的高價黃牛票,買還是不買?

澳門居民王先生喜歡的歌手準備在廣州開演唱會,時間又剛好在周末,於是王先生決定要想方設法搶到門票,爭取到現場感受演唱會的氣氛以及表達自己對偶像的支持。但是由於這位歌手非常受歡迎,票源在官網開放後不到一分鐘已經售罄。不過,王先生並不死心,在周末來臨前不但一直在官網刷餘票,還加入一些社交群組希望通過非官方渠道購買高價黃牛票。

對此,筆者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購買演唱會高價黃牛票具有一定的風險。首先,一般來說,黃牛票會比正常的門票貴很多。其次,高價黃牛票是假票的可能性極大。現在的門票不少已經綁定身份信息,現場進行人臉識別比對,很有可能高價到手的票最後卻無法進入現場。最後,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在線上支付高價票款購買後卻未能拿到票,即出售高價票的人涉嫌詐騙,這種情況在線下維權的難度相當大。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出售高價票的人也就是俗稱的「黃牛」出售高價門票的行為本身涉嫌違法,出售假票且情節嚴重的甚至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由此可見,無論是高價黃牛票的買家還是賣家,都應該清楚認識到售賣黃牛票的行為違法,甚至可能構成犯罪,所以賣家不應做違法犯罪的事,買家則應理性抵制高價黃牛票。

作者: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 實習律師  謝麗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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