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話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六﹚

上週提到一號反應堆最後發生氫氣爆炸,一號機樓受損。但由於熔蝕後的高溫、高輻射性物質,核電站需派出駐站的三部消防車之一部,持續為一號反應堆進行海水灌注降溫。然而,注入海水,意味著「廢堆」的決定,即是無論有否發生熔蝕,裡面的核反應堆就被廢掉,不能再重啟。所以當時日本當局對於注入海水來進行冷卻,非常的審慎;這間接令到第三號反應堆機組其後發生與第一號機組類似的嚴重事故。

第三號機組原來在11日下午的地震後,雖然它的柴油後備發電機已因海嘯而失掉,但它本身的應急冷卻裝置,一直運行了19個小時為第三號反應堆進行冷卻,直到12日接近中午時才停止。(提示一下,第一號反應堆當時由於工作人員的主觀判斷,手動將應急冷卻裝置很早便關掉,引致率先發生堆芯熔毀並續發氫氣爆炸)。第三號機組的應急冷卻裝置停止運作後,自動啟動了另一冷卻裝置 – 高壓注水系統,接手對反應堆的冷卻工作。但這高壓注水系統的水流注入量很大,需要人手持續進行流量調節。整個操作有賴電池的電力驅戶,到當天晚上,監測反應堆內水位的水位計因為電池耗完而失效。工作人員至此便不能對反應堆內水位進行監察,他們認為注水系統會因反應堆內水位太高而受到損壞,在沒有任何數據支持下,決定人手將注水系統關閉。嘗試改用消防滅火系統進行注水,在啟動這一操作之前,需要先將減壓閥打開減壓。然而由於電池已耗盡,沒法把閥門打開;如是者一直無法進行注水,為第三號反應堆冷卻。

最後想到的解決方案是使用另一部消防車,為反應堆進行注水。當時已想到注入海水進行冷卻,但東京政府不想第三號反應堆就此廢掉,所以一直要求核電站員工盡可能地使用淡水。其實,消防車抽取海水的管道旱已架設好,只因東京的要求而一直沒有啟動,最後改從消防池抽取淡水進行冷卻。其間差不多七個小時內,反應堆得不到任何的冷卻而乾燒。令到燃料棒在13日早上開始發生堆芯熔毀,活像第一號反應堆的嚴重事故再次重演。消防池水也很快被抽完,所以在13日下午一時開始為第三號反應堆注入海水。但堆芯熔化之下,燃料包管也因高熱與水發生反應,開始產生大量的氫氣。最終引致14日上午11時,第三號機組發生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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