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人開「櫃桶」騙逾2億元 潛逃10年後落網

警方介紹案情

1名香港商人開設賭廳「櫃桶」,以高息吸引投資及存款後結業,他與另1名「櫃桶」負責人詐騙港幣逾2億2千6百萬後逃離本澳。司警於2012年接獲4名事主報案後展開調查,直至10年後,嫌犯經關閘口岸入境後被警方截獲,現時警方正追查其餘在逃人士下落,案件有待跟進。

被捕人姓李,男性,48歲,香港人,報稱商人。

案情指,司警於2012年11月至12月期間,接獲4名事主報案,稱2012年期間,被李某遊說投資新口岸及路氹娛樂場賭廳,因未能提取本金及利息懷疑被騙。司警調查後,發現事件並不涉及娛樂場貴賓廳,而嫌犯亦並非博彩中介人,而是以「櫃桶」方式經營,利用高息吸引投資和存款,但該「櫃桶」已於2012年11月結業,事主因未能提取本金及利息,而報警求助。

司警表示,調查期間,其中2名事主於2012年合共存款港幣1億7千7百萬元,騙徒承諾以「櫃桶」每年盈餘3成作為回報,而另1名事主同年8月存款人民幣2千萬元,每月收取百分之15至30作為利息,並成功於9月及10月收回人民幣30至60萬元作為回報,但隨後因「櫃桶」結業無法收回本金和相關利息。最後1名事主,於2011年2月至8月期間,透過相關「櫃桶」賭博,成功贏取款項,並將所得款項內的2千4百44萬港幣存入「櫃桶」,最終因「櫃桶」結業而無法全部取出,涉案事主合共損失港幣逾2億2千6百萬元。

警方調查後發現,2名嫌犯於2012年及2013年潛逃離澳,直至10年後,於今年8月12日中午時分,涉案的李某經關閘口岸入境時被警方截獲,並帶返警局調查。調查期間有人拒絕合作,警方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對疑人落案起訴,並調查其餘在逃人士及騙款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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