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博彩法」法案料明日簽署意見書

陳澤武 (右)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就《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的討論工作已進入尾聲;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昨日表示,委員會預計明(15)日將會簽署該法案意見書。

承批公司不得上市、股東不能交叉持股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邀請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列席《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討論會議,是次會議是委員會討論所收到政府交回的最終工作文本。陳澤武會後表示,新文本主要是進一步清晰部分條文,例如由特別法規範的範圍、(承批公司、合作人及合作公司連帶的法律責任)以及處罰制度。另外,亦修改了部分條文,承批公司不得上市、承批公司股東不得直接持有其他承批公司股份(交叉持股),「一股都唔畀!」但可以間接持有,持股量不得超過5%。陳澤武引述政府代表會上指,承批公司不得上市的原因是防止直接或間接影響博彩經營權批給,政府代表會上又指,有關規定並不抵觸現時承批公司營運,目前至今,未有收過承批公司的上市申請。 至於股東不得直接持有其他承批公司股份的原因,是不希望股東操控及合謀競爭,相信此做法可以避免合謀競爭。

另外,對於博彩中介,每一博彩中介僅可於一間承批公司服務,亦僅得收取佣金,不得與承批公司分享娛樂場的收人。

委員會對新文本沒有太大意見

陳澤武又指,委員會法律顧問提出,批給合同終止時,承批公司需將娛樂場以無償及無任何責任、無負擔地,歸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委員會對新文本沒有太大意見。

有關衛星場問題,陳澤武表示,上一文本已經有所處理,衛星場沒有歸屬權;其營運直至與其承批公司合約完結,歸屬權不需要給予政府,承批公司亦不需要擁有該場所,但若有關衛星場結業後再申請成為衛星場,則不能重開。陳澤武認為,有關條文「係好嘅改變!若果計啱數,可以繼續(做)落去!」

二常會將在明日簽署意見書,陳澤武預計,能夠趕及在 6月 26日博彩經營批給期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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