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發展建設

廣東省粵港澳合合作促進會

金融專業委員會委員   李煜霖

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當中《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設運營模式,為居民提供良好生態環境,促進大灣區可持續發展。

促進綠色發展是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重要元素,是推動國家未來整體發展的重要元素,同樣也是國家未來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正如習近平主席在在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向全世界宣佈,「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要促進綠色發展,其中關鍵一步在於推動產業持續轉型升級,包括推動製造業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加快綠色產業體系建設,而在推動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方面,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實施國家節水行動,降低能耗、物耗,實現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也是不能忽視。

粵港澳大灣區作為促進國家發展的重要規劃,完善整個粵港澳大灣區的綠色發展建設,一方面起到標竿作用,另一方面能夠積極助力國家實現「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為此,灣區城市之間不妨可以相互探討,在國家的政策指引下實現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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