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擾民破壞生態環境 環保團體議員齊促立法規管

環保局指酒店娛樂設施是本澳其中一個主要光污染來源

澳門作為國際旅遊城市,璀璨燈飾吸引客人目光同時,也令光污染愈趨嚴重,影響居民生活作息和自然生態,近年本澳涉及光污染的投訴有逐年增加趨勢,但針對光污染,現時政府只是透過2008年制定的光污染指引進行控制工作,且指引沒有罰則,沒有阻嚇力,全靠博企和商戶「自願」配合。有環保團體反映,過去1年路氹多間酒店利用大型探射燈、霓虹廣告牌等吸引客人,造成光污染,影響周邊濕地雀鳥棲息,促請政府立法規管光污染問題。議員林宇滔亦支持本澳就控制光污染進行立法,制訂清晰的控制標準,同時應取消「使用霓虹光管招牌電費援助計劃」,以及盡快落實階梯式電費計劃,令用電大戶企業履行節能減排責任。

林宇滔

去年環保局收112宗光污染投訴

隨著近年社會發展,建築物外牆加裝的廣告招牌、建築物裝飾燈和戶外電子顯示屏等設施引起的光污染問題漸受社會關注。根據環保局「光污染控制工作概覽」介紹,近年環保局接獲的光污染投訴個案每年約佔總投訴數字的3%。其中,去年環保局收到112宗光污染投訴,較2019年的51宗及2020年的74宗有大幅增加的趨勢;在去年112宗投訴中,廣告招牌及戶外電子顯示屏光污染佔了55宗,建築物裝飾燈(包括射燈)佔45宗,街燈、非本澳建築物的光污染投訴有12宗。

霓虹招牌產生的光污染亦令不少居民受到困擾

針對光污染,環保局於2008年制訂了《廣告招牌、建築物裝飾燈和戶外電子顯示屏光污染控制指引》。其後,為提高指引的可操作性和控制成效,環境保護局根據有關研究成果,分別於2011年及2014年對指引進行更新,增加了相關發光設施的控制要求及可測量的標準。

環保局:逾6成的光污染投訴個案已改善

據環保局表示,當局在收到有關光污染投訴後亦會根據上述指引及投訴處理機制作出跟進,並向相關負責人提供改善措施之意見,同時會將投訴及處理結果通知相關發牌部門,以便協助督促場所進行改善。經處理後,逾6成的光污染投訴個案已有改善,環保局會繼續與相關發牌部門商討及共同跟進其餘的個案。而涉及非本澳之光污染投訴個案,環保局亦會按照區域環保合作溝通機制通報相關部門。

去年環保局收55宗廣告招牌及戶外電子顯示屏光污染投訴

環保局又指,酒店娛樂設施是本澳其中一個主要光污染的來源,且受社會關注,故當局持續與相關企業協調,進一步要求企業加強落實光污染控制指引,更好地從源頭控制有關光污染情況。

環保團體促博企停商用探射燈

環保局認為,當局一系列工作對控制本澳光污染具一定成效。不過日前環保團體代表陳俊明、觀鳥愛好者曾文諾以及行山人士Joe就路氹光污染問題,到政府總部向行政長官賀一誠提交逾500多個市民簽名,要求博企停止使用商用探射燈,還路氹寧靜夜空,讓動植物於適合的自然環境生長、活動。

左起:曾文諾、陳俊明、Joe向政府提交市民簽名要求停止商用探射燈

陳俊明表示,路氹一帶日漸嚴重的光污染問題則令人憂心,而且越來越多賭場設置商用探射燈用作吸引遊客,近年由探射燈造成的光污染問題趨嚴重。過去1年陸續有多間酒店利用大型探射燈、霓虹廣告以吸引更多旅客,每個晚上,抬頭望向夜空,超過10支巨型的探射燈每晚劃破寧靜的夜,長長的光柱遠至路環山林、黑沙海邊,甚至身在鄰近地區的人也清晰可見。強光對飛行的雀鳥會造成短暫失明及眩暈,亦影響到周邊濕地棲息雀鳥的休息及生理周期,內地已不倡議使用商用探射燈,反而澳門完全無規管,倘若政府不及時處理,恐情況會惡化,他擔心未來10年黑臉琵鷺不會再來澳,故期望特區政府能加以立法規管,以保障澳門夜空成為可持續的資源。

陳俊明透露,早前團體已向環保局投訴娛樂場造成的光污染問題,當中只有1間願意將燈飾的亮度降低,並減少至逢星期五至日使用。政府不能以「同你(博企)傾下啦,你幫下手做啦」的態度去處理博企的光污染問題。相反,減低對環境影響,是博企應盡、必須盡的社會責任。「你(博企)用澳門嘅水電、澳門嘅資源、但不能將所有嘢都變成搵錢的工具,犧牲大家享有的自然資源。」

非商用招牌「無王管」存灰色地帶

對於光污染問題,現時本澳並未有立法規管光污染問題,議員林宇滔直言,環保局雖制訂了相關指引,但實際仍需要相關發出准照部門配合執行,包括審批前的巡視,審批後的持續監督,遺憾部門間協調明顯有問題,旅遊局和市政署有否跟足指引監管酒店和商用招牌廣告成疑,他過去就收到不少居民對路氹城光污染的投訴。加上現時在廣告招牌監管上存在灰色地帶,例如商用廣告招牌,須向市政署提出申請,但非商業用招牌或燈飾、顯示屏等,如社團招牌,則毋須經當局審批,「只要唔係行政准照嘅嘢就無人管」,反映當局有需要研究作出完善。

林宇滔指出,長遠本澳有需要就控制光污染進行立法,清晰發光設施的控制要求及標準,並將監管範圍涵蓋所有場所,包括商用和非用的廣告招牌、建築物裝飾燈和戶外電子顯示屏,同時要對相關設施的光度、使用時間等作出嚴格限制,特別是夜深時要求調底光度甚至熄燈,禁止使用射燈等。

霓虹光管電費資助有違環保應取消

林宇滔又提到,回歸初期,本澳經濟環境甚差,2002年政府推出「使用霓虹光管招牌電費援助計劃」,為A組用戶的霓虹招牌提供電費約兩成的折扣。但時移勢易,有關計劃在今日的環境下不單有違環保節能原則,霓虹招牌產生的光污染亦令不少居民受到困擾,計劃早應該取消。

他批評,這個「古老」和違反潮流的資助計劃至今能原封不動,正好是反映當局從未重視和認真落實本澳減排責任的最佳典型。無論是為下一代、還是要對國家和《巴黎協定》負責,社會和特區政府必須重新檢視現行的節能減排政策,先從用電大企、特別是藉賭牌續期的契機,要求6大博企自行提出具誠意、可量度的節能減排計劃。

推階梯電價讓博企落實節能減排

光污染亦涉及到節能問題,林宇滔表示,內地、港、台,以及日本、韓國、澳洲、美國等地區或國家均已實行階梯式電費。過去年政府曾兩度就「階梯式電費」進行公眾諮詢,目的是為推動節能和減輕家庭和中小企的電費壓力,其中政府2011年提出的3個方案中,22萬A組住宅及中小企用戶獲得的減幅或會有所分別,或通過階梯收費鼓勵節能,但無論哪個方案,都基本能體現「少用者付更少、多用者付更多」的環保節能原則。

他指出,很明顯,包括6大博企各個度假村在內的用電量大企業,其安裝節能設備的效益更大,鼓勵其安裝節能設備及更平均地分時段用電,不單可更高效地實現節能減排,亦可以減輕電網負荷,以高電費槓桿推動大企減排節能,確實更具經濟和環保效益。而根據政府的計算,約500戶B、C、D組商業用電大戶,電費只會增加8%。為此,他促請政府盡快推行階梯式電費計劃,讓博企真正落實節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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