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澳門防洪工作需要大小結合

據內地媒體報道,珠海市研究編制了《珠海市海堤提升建設總體方案(2021-2035年)》,經珠海市政府審議同意,現予以實施。有關方案力爭到2025年,基本完成總計長154公里的珠海市中心區堤圍100年一遇防潮洪標準建設,特色城鎮堤圍防潮洪能力不低於50年一遇。到2035年,中心區防潮能力不低於200年一遇、防洪能力不低於100年一遇,特色城鎮防潮洪能力不低於100年一遇。至於,其他具備條件的海堤則按照生態海堤建設標準謀劃推進。由以上方案反映,珠海當局主要採取「圍」來解決防洪問題,這個方法能適合澳門嗎?

探討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澳門水浸的問題出於那?過往的經驗告訴我們,大水浸多在颱風加上潮漲雙結合的情況出現,水浸的範圍並不限於內港低窪地區,而是深入到島內的其他低窪地方,而一般潮漲的日子,內港低窪地區亦會出現小範圍的輕微水浸情況,這個情況反映出內港的主要水浸情況有關海水水位的高低。

知道問題的起因,那麼加高海堤能否有效堵截洪水嗎?要知道水是流體,由高向下流,加高了海堤無疑可以阻擋大體積的海水湧入,但不能阻擋低洪水在低窪地區透過排水渠倒灌。澳門防洪工作上除了防止海水經海堤湧入,亦必須要防止排水渠海水倒灌,要做到大防洪水湧入、小防排水渠海水倒灌就能徹底解決問題。加高海堤是防大洪水,建泵房排水是防海水倒灌,必須要兩者雙結合才能起到防洪的作用。珠海的防洪方案,在防大洪水上還是值得參考。

牛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