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制度優勢促灣區全局協調發展

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

金融專業委員會委員   李煜霖

中國當下已經進入到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然而面對著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世界整體經濟發展正面臨著巨大的變化,在全球經濟環境複雜多變的環境之下,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對於促進國家的經濟發展來說,顯得尤為重要。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是促進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要體現。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不僅有著豐富內涵,更是世界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首創「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法律制度、三個貨幣體系」,既把新中國成立70多年、改革開放40多年積累的經驗變成制度優勢,也把香港、澳門積累的國際經驗變為優勢。在新的開放佈局中,粵港澳大灣區具有獨特的不可複製的優勢。

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全面發展,除了善用制度優勢外,全面統籌粵港澳大灣區城市之間創新驅動和協調發展戰略也是十分重要,正如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當中提及到協調發展,統籌兼顧。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充分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加強政策協調和規劃銜接,優化區域功能佈局,推動區域城鄉協調發展,不斷增強發展的整體性。

發展是一個永恆不斷的主題,粵港澳大灣區是促進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融入國家發展,提供了更加廣闊的舞台和新的發展機遇,未來澳門和香港兩個特別行政區必須要抓住機遇,銳意創新進取,深化落實規劃綱要中的藍圖,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灣區和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確保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的繁榮穩定發展,確保國家繁榮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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