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將外判整個批發市場管理服務

左起:周錫強、張永春、吳秀虹

南粵公司對珠澳跨境工業區批發市場的專營合同將於今年4月15日屆滿,特區政府計劃將整個批發市場的管理服務,透過公開競投方式進行外判。在未完成外判工作前,南粵公司會繼續管理批發市場,按政府重新訂定的要求和管理費提供服務。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40/2004號行政法規〈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第40/2004號行政法規除訂定市政署對進口貨物進行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的規定外,法規第二章尚訂定經營、管理珠澳跨境工業區批發市場的專營制度。

目前,批發市場的地面層至3樓以專營方式,由南粵鮮活商品批發市場有限公司(南粵公司)負責管理及經營;為便於管理,市政署將4樓至7樓的保安服務、清潔服務、設施巡查等工作外判給南粵公司。

張永春表示,由於經營、管理批發市場的專營合同及管理合同將在今年4月15日屆滿,特區政府計劃將整個批發市場的管理服務透過公開競投方式進行外判。在未完成批發市場管理服務招標競投工作前,特區政府將重新訂定管理費及服務要求,把批發市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予南粵公司,直至2023年12月31日。

該行政法規除廢止第40/2004號行政法規內有關經營、管理批發市場的專營條文外,亦因應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需要,完善有關貨物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的規定,並訂定行政處罰的罰款上限。行政法規自2022年4月1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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