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區人大選舉法草案建議增選舉會議成員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團昨舉行小組會議,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草案建議下屆澳區全國人大應選代表保持 12人,建議選舉會議成員在上一屆成員基礎上,加入新的全國政協委員,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中的中國公民和立法會議員中的中國公民。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基本表示贊同。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蕭志偉贊同新選舉辦法,指昨早上代表團討論時曾談及立法會議員的國籍問題,大家理解若屬於中國籍的立法會議員,可自動加入澳區人大的選舉會議成員,但若非中國籍的議員則不具資格加入。
同樣支持草案的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吳小麗表示,新制度將確保在愛國者治澳原則下,推動選舉工作。她指出,選舉會議的人員包括由特首選舉委員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和立法會議員中的中國公民組成,這是按照不同時期的需要,優化選舉制度,「是跟著現在的時代步伐走」。
對於人大代表參選人條件,草案新增不得有任何危害國安全的行為,確保當選人都是堅定的愛國愛澳人士。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何敬麟表示,愛國愛澳是澳門社會的核心價值,優良傳統,作為代表有責任愛黨、愛國、愛澳,愛國者治澳的原則不容置疑,他充分擁護。至於第十四屆澳區全國人大應選代表保持 12人,何敬麟稱,感受到國家對澳門的厚愛,會更加鞭策代表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