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區政協建言深合區建設 促完善協助立法、共商機制

廖澤雲

2022年全國兩會正在北京召開,多名澳區全國政協委員就粵澳橫琴深度合作區提交提案,冀加快本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步伐,進一步推進橫琴深合區發展機遇,促進澳門經濟多元等提交提案。委員張宗真提出要堅守善用「兩制」,深度釋放深合區建設中的澳門優勢;委員黃顯輝及廖澤雲則提出完善深合區法律制度。

澳區全國政協委員張宗真提出,全力推動橫琴粵澳深合區建設,不僅僅是融入國家發展戰略、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的問題,更是為澳門發展找出路、多元發展找生路、經濟健康結構找空間,完全是澳門自己的事,這方面澳門社會要進一步達成共識,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推動構建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新機制,通過深合區的建設讓澳門發展呈現全新姿態。

張宗真

他在提案中提出,企業落地橫琴,需重點關注資本主體、管理團隊主體、就業員工主體有多少比例是澳門的,牢記開發橫琴的初心,對資本、管理團隊、就業員工3方面主體都不是澳門的項目要慎重考慮。與此同時,也要格外珍惜深合區給澳門帶來的獨特發展機會,把「橫琴空間+澳門資源+優秀人才+現代產業+成果共享」的發展模式,對澳門經濟的拉動作用落到實處。

黃顯輝:完善深合區協作立法的共商機制

澳區全國政協委員黃顯輝指出,目前琴澳存在雙法域及雙法律體制,為妥善應對深度合作區自身的特殊性和複雜性,強化法律保障機制,完善深度合作區的協作立法的共商機制,是推進琴澳有關體制機制無縫銜接和聯通融通的重要前提,亦可為國家促進港澳與內地合作頂層制度設計提供經驗和參考,進一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制度整合。

黃顯輝

他在提案中提出三點建議,包括積極善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共商機制,充分發揮粵澳雙方聯合組建的合作區管理委員會的作用,切實履行主體職責,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抓緊對深度合作區建設成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的立法層面制定實施方案;加強兩地法律研究力度和加大法制建設對外開放水準;深化粵澳法律和司法交流與合作,提升法律事務對外開放水準,為深度合作區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

廖澤雲:深合區建設要法治先行 

澳區全國政協委員廖澤雲則指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中的種種法治保障舉措,至今欠缺提綱挈領的法律基礎。由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涉及諸多對現行法律法規和中央事權的調整,尤其牽涉很多法律制度的創新課題,涉及「一國兩制」之下,不同行政區公權力行使主體的認可,立法銜接與司法合作,需由國家層面以立法形式賦予更大的改革創新自主權。於法有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方能綱舉目張,抓住根本,用足用好各級立法權,建議深合區發展必須法治現行。

廖澤雲就此提出四點建議,包括,建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參考《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的立法經驗,考慮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需要,儘快出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從國家立法層面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推進制度創新、體系改革提供法律基礎,賦予合作區明確、有效的法律規範,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創新;以法治引領改革創新,借助《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的規範和權威,形成對社會各界的明確指引,保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平穩有序地落實;發揮法治推動、規範、保障的作用,完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相關立法工作;通過法律規範對整個社會系統進行調控、整合,更好地激發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加快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建設步伐,保質保量完成既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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