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場3年過渡期以新批給簽署日起計算

衛星賭場

正在立法會討論的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要求所有娛樂場必須設於承批公司的不動產內,並訂定3年過渡期。政府重申3年過渡期足夠博企解決衛星場所有權問題,衛星場所有權除了透過取得所在物業的分層登記,亦可以透過佔有份額方式處理;而3年過渡期是以新批給公司簽署承批合同時開始計算,並非法案生效日起計。

林倫偉(左)、陳澤武介紹會議情況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繼續分析和討論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等列席會議,會後由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秘書林倫偉介紹會議情況。

衛星場所有權可分層登記或佔份額

陳澤武表示,政府代表向委員會介紹了修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推動博彩業健康發展,加強監管,以及令現有的博企可以繼續經營。會上有不少委員會列席的議員關注衛星賭場須設於承批公司的不動產內問題,本澳現有22間衛星場,大部分都不在博企的物業內,新法生效後,對衛星場業界、員工等影響很大。政府則表示,法案設定了3年過度期,讓賭牌承批公司可以取得衛星場的所有權,令相關場所可以繼續經營。

政府表示,衛星場所有權不止分層登記的方法,亦能以份額方式處理,舉例如衛星場面積佔整個不動產總面積的10分之1,若有圖則證明該10分之1面積屬衛星賭場,並進行分層登記,亦可繼續經營。

被問及有否規定衛星場最少份額?陳澤武說,視乎娛樂場大小,份額亦有不同。對於屬原有承批公司不動產內的衛星場,陳澤武表示,政府在去年7月至11月期間,已派員到6家博企視察,並按圖則劃定歸屬政府的衛星場面積,相信今年底前會完成相關工作。

政府稱有考慮衛星場員工就業問題

若3年後衛星場仍未能達到法律要求,取得衛星場所有權,衛星場員工恐面臨失業?陳澤武表示,政府稱有充分考慮衛星場員工就業問題,若屬承批公司員工必定要負責。若非承批公司員工,則按勞動法例處理。

會上亦有委員關注承批公司、管理公司和中介人之間的關係與責任。陳澤武引述政府解釋指,承批公司一定禁止轉批給賭牌,管理公司只能收取管理費,不能收取傭金、營利、分紅等其他費用,而中介公司亦同樣,只能收取傭金。

另外,委員會至今共收到7份意見書,其中3份來自博企,其他來自居民、律師及專家學者。會議共有22名議員出席,其中11名非委員會議員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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