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同時亦應平行個人私隱 林宇滔促交代健康碼app法律依據

居民表示需要時間熟習場所碼應用
近日政府強制居民使用健康碼手機應用程式,又擴大場所碼應用範圍,令居民除了感到疫情下日常出行受規限,又擔心個人私隱和生活受監控。議員林宇滔認為,執行防疫措施難以避免涉及個人資料,當局應適度平衡防疫及個人私隱,並將法律依據及具體操作向公眾交代清楚,以釋公眾疑慮。政府推出防疫措施應有清晰標準,例如黃碼人士能否上班上學的問題,不應只給出建議但又不強制執行,令人感到缺乏承擔,建議政府應該清晰各項措施的標準。

場所碼非必要有健康碼就夠
昨日本澳政府場所正式推出「場所碼」,林宇滔回顧澳門過去爆發疫情的情況,居民都會擔心自己有否去過某些場所(共同軌跡),而「場所碼」確實有利於市民清楚記錄行蹤,協助政府進行流行病學調查以應對疫情。但觀察首日實施情況,市民反映,發現在操作上出現不少實際問題,包括未能清晰標準,如場所究竟「一定要掃碼」、「需要掃碼」或者「不用掃碼」,「反掃」功能未能普及等等。
林宇滔認為「場所碼」只是建基於健康碼上,市民本身進入特定場所都需出示健康碼,長者及小朋友打印健康碼便可通行。而「場所碼」可以「正掃」及「反掃」,若完善「反掃」功能,「場所碼」在操作上便沒有問題,「有『反掃』功能只不過等同出示健康碼」,再次重申市民反映最多的問題,便是場所沒有「反掃」。
談及有食肆反映沒有足夠人手提供「反掃」服務,林宇滔提出,如何讓有「場所碼」的場所或機構均能提供「反掃」功能,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但又未見到當局認真處理「反掃」的安排。「普通手機理論上都做到(『反掃』),但點樣做、幾時做,這些才是問題」,反問現在連(宣傳、落實)『反掃』工作都未做好的時候,如何推進「場所碼」?他指出當局在實際操作上,出現各種執行混亂。
當局應解釋清楚提供法律依據
至於不少市民認為健康碼手機應用程式的使用條款,聲明會自動記錄居民瀏覽的網站資料,違反「個資法」,侵犯個人私隱,場所碼則記錄個人行蹤,猶於被監控。林宇滔指出,「傳染病防治法」容許政府因應防疫需求而推出行政措施,但當局也應就相關措施清楚寫明引用「傳染病防治法」的具體條文,提供清晰的法律理據,避免各方面出現爭議。此外,當局雖表明相關資料僅儲存在個人手機上,但操作上能否做到、如何做到等問題,當局應開誠布公與市民交代清楚,尤其在疫情期間,推行防疫措施的法律依據。
他又表示,疫情期間,執行防疫措施難以避免涉及個人資料,當局應適度平衡防疫及個資,並將法律依據及具體操作向公眾交代清楚。若市民對政府真的有無限質疑,又一點個人資料都不提供,「可能真係要選擇唔出街」,他強調防疫及私隱保護無可否認是會有牴觸。
藉「疫苗氣泡」谷針恐惹市民反感
當局有意推行「疫苗氣泡」,要求市民進入特定場所需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或7天核酸陰性報告,坊間再次質疑當局「谷針」。林宇滔個人支持市民盡早接種疫苗,但他表示,Omicron病毒存在極高的傳播風險,實施相關政策也無可厚非,但這樣是否真的能讓市民積極接種疫苗?他認為這沒有必然關係,反而會惹來市民反感。
林宇滔重申,接種疫苗主要作用是保護自己,避免感染後產生重症風險,因此當局應對此加強宣傳,尤其接種率較低的長者及兒童。他提出,本澳年輕人接種率已經相當高,相關措施對年輕人沒有太大影響,「小朋友、老人家佢唔打,一樣係唔會打」,不認為相關措施能夠有效地解決市民(對接種疫苗)的不理解和憂慮,現在最重要的是如何提高長者及兒童的接種率。
防疫措施標準不清晰 批政府穿好「保護衣」
最後林宇滔提出,當局推出防疫措施應有清晰標準,例如「當局唔建議黃碼返學,即係黃碼可以返學,返學嘅時候學校應該點樣處理?」他稱很多業界反映,「政府講得容易囉,『你哋決定啦,唔強制啊,但我又畀個(黃)碼你』」,他認為政府應該清晰標準,「得就得,唔得就唔得」,這樣才能發揮防疫措施的效益,而不是給出建議但又不強制。他指出,政府一直都沒有清楚自己應明確及承擔的責任,對此感到失望,建議政府應該清晰各項措施的標準。
被問及當局的做法是否「推卸責任」?他直言不是推卸責任,反而是「保護式思維」。「我(政府)乜都同你講晒,如果中間出左乜問題,就係你哋(執行者)冇遵守防疫規定,咁政府咪唔需要孭責」,他形容政府沒有主動推卸責任,但「做好晒自己的保護措施」,出現問題的責任便由執行者承擔,「政府係咪永遠冇錯呢?」這正是坊間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