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昨討論《民航活動法》法案 法案若未及通過則考慮延長澳航合同

澳航專營權將於今年11月屆滿(資料圖片)

第七屆立法會第二會期雖然處於休會期,基於政府與澳航所簽定的專營權將於今年11月9日屆滿,故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民航活動法》法案,期望趕及在此專營合約屆滿前通過《民航活動法》法案。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昨會後引述政府代表會上表示,若該法案未能趕及此日期前通過,政府會考慮延長與澳航的專營合同。

提早開會討論《民航活動法》法案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民航局代表等政府代表昨應邀列席相關會議。黃顯輝會後表示,由於政府與澳航的專營批給合約將於11月9日屆滿,《民航活動法》法案較緊急,故昨、今,委員會一連兩日邀請政府代表出席第三常設委員會會議,期望盡早完成該法案的細則性討論工作。

他指,該法案規範澳門特區管轄空域內進行的民航活動,對航空器運作、機場(包括直升機場)、航空服務的判給營運,開展相關活動(包括商業航空運輸、航空作業、通用航空)需先獲民航局發出的經營許可;而軍事、警務、關務航空器、解放軍等進行的航空器活動不受此法案規範。民航局需負責制定航空活動通告、航空專業人員認可等,由於該法案涉及民航局組織法的修改及廢止,配合該法案生效,民航局組織法同樣需要作出修改,與該法案作出適應的銜接。

黃顯輝(左)

黃顯輝引述政府代表會上表示,若該法案未能趕及在政府與澳航專營合同屆滿日(11月9日)前通過,政府會考慮延長與澳航的專營合同。他又表示,委員會將會盡量爭取盡快完成該法案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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