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局下月合併設八廳十六處 政府承諾未來文體活動和資助不減

未來政府對體育和文化項目資助預算維持不變

為落實公共行政改革,政府合併重組文化局、文化發展基金、體育局及體育基金,其中,文化局和體育局將於下月合併為文化體育局,重組後設1名局長、3名副局長及8廳16處,全力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政府強調,合併是落實特區政府公共行政改革和公共治理效能的舉措,希望可發揮「1+1大於2」的效果,達到簡構精簡,效能提升目標,為居民提供更優質服務。未來對外公共服務,體育、文化項目不減,部門運作預算和資助保持不變。

行政會完成討論《文化體育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和《文化體育基金》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黃少澤,文化局、體育局局長梁惠敏作岀介紹。

(左起)梁惠敏、黃少澤

新部門設八大核心職能

黃少澤表示,為貫徹落實澳門特區政府深化公共行政改革與提升治理效能的施政理念,並配合澳門作為「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發展定位,特區政府透過合併重組文化局、文化發展基金、體育局及體育基金,設立文化體育局,全力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重組後的文化體育局將履行8大核心職能,包括: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圖書與檔案、文化藝術事業發展、文化歷史傳播與出版、文化體育產業培育、文化體育設施、大眾體育與賽事,以及精英運動員與體育科學。

合併後減五廳十五處

黃少澤指,藉着重組的契機,一併開展內部架構的檢視與簡化工作,現時文化局、文化發展基金、體育局及體育基金共有3名局級領導、6名副局級領導及13廳31處,重組後設1名局長、3名副局長及8廳16處,共減少2名局級領導、3名副局級領導及5廳15處。

文化體育局的附屬單位包括:文化遺產廳,下設監測及修復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處;圖書及檔案館(等同廳級),下設圖書館處;文化藝術廳,下設藝術發展處和公共文化服務處;文化歷史研究及傳播廳,下設博物館處;文化體育產業培育廳,下設產業支援處和市場開發拓展處;文化體育設施及資源管理廳,下設文化體育設施發展處;大眾體育及賽事運營廳,下設大眾體育處和賽事運營處;運動員培訓及體育科學廳,下設運動員培訓處及體育科學處;直屬領導層的推廣合作處、行政及財政處和組織及資訊處。

黃少澤指,設立文化體育局是澳門特區政府推進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舉措,透過職能整合與架構重塑,新部門將提供更優質的公共服務,有效推廣澳門文化,增強大眾體質,並為推動文化體育產業培育提供支持。

文化體育活動不會減少

法規自2026年11月1日起生效。兩局合併,被問到人員數目和過渡安排,梁惠敏透露,兩部門合併後涉及減少的人員主要是領導和主管數量,相關調動在過去一段時間已充分溝通。至於將來的領導和主管人選,她相信政府很快會任命和公布。目前文化局、體育局及文化發展基金,3部門人員約 1,100人,人員會平穩過渡,人員數目不變,而隨未來工作逐步合併並朝著更優化的方向推進時,不排除可釋出一定數量的人員,體現架構精簡、提高治理效能。

她強調,合併是落實特區政府公共行政改革和公共治理效能的舉措,希望可發揮「1+1大於2」的效果,達到簡構精簡,效能提升目標,為居民提供更優質服務。現有的文化、體育活動亦不會減少。

文化體育基金下月成立

此外,政府整合文化發展基金及體育基金,下月成立「文化體育基金」,以持續資助和獎勵有利於發展文化、藝術、體育運動、文體產業及保護文化遺產的各類活動和項目。基金受社會文化司司長監督,於文化體育局內運作,僅設行政管理委員會,由7名成員組成,成員有權每月收取相當於公職薪俸表100點的80%的報酬;基金不設內部附屬單位及人員編制職位,由文化體育局統一負責對其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進一步精簡架構及優化人力資源配置。

黃少澤介紹指,基金將建立統一的資助與獎勵批給審核準則,透過整合文化發展基金及體育基金的行政支援與評審機制,不僅能有效簡化行政程序,更能統一對個人、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的監管要求,確保公共資源的運用更加透明、公正及高效。

至於文化體育基金成立方面,梁惠敏稱,現有正在展開或申請資助的文化及體育項目維持不變,先作平穩過渡工作,待合併後將重新檢視每個資助項目的申請準則、流程和批給過程的優化空間,而體育和文化活動項目相關資助預算整體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