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汪倡檢視公共停車場泊費 結合泊車率綜合考慮減居民負擔
位於慕拉士大馬路的望廈社屋──望信樓,於本月27日起按序安排合資格社屋家團簽訂租賃合同及領取單位鎖匙。望信樓總共提供1590個社屋單位,除了社會設施、商業空間、康體設施等,地面層亦設有巴士總站,而地庫三層則為公共停車場,設有輕型汽車及電單車泊位。
議員李良汪指出,望信樓設置的公共停車場,對紓緩該區的泊車需求起到一定作用,惟相關停車場規章現時仍未公佈,社會有意見認為,特區政府近期推出的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輕型汽車日間每小時收費八元,夜間四元;電單車日間每小時收費三元,夜間一點五元,標準較同區的其他公共停車場為高。加上近年新落成包括協和醫院、專科大樓、柯維納馬路戶外等公共停車場,收費均與上述定價標準相同,憂慮當局日後以「一刀切」的方式,將本澳公共停車場作出劃一高收費標準,增加居民出行開支與經濟負擔。
李良汪指出,澳門目前許多公共停車場的輕型汽車和摩托車停車位使用率低於50%。當局曾計畫通過提高停車費來提高車位周轉率,並鼓勵駕駛者使用車位利用率較低的停車場,但因社會反對聲音較大,最終僅調整了青茂口岸停車場的收費。他認為,上調停車費並非解決各區域車位元分配不均的有效手段,反而可能導致居民減少使用停車場。建議當局採取激勵措施,如對停車率低的停車場提供優惠,增加使用者的積極性,避免公共資源浪費和影響公共財政。
同時,針對即將投入使用的望信樓等新停車場,建議當局在制定規章時應綜合考慮該地區的停車需求、居民經濟狀況以及現有停車場的停車率等因素,避免設定過高的收費標準。長遠來看,建議設立定期審查機制,特別是對於持續低停車率的停車場,應根據車流量、人口結構、出行習慣、車位數量和收費標準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並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以制定科學且可行的措施。 李良汪補充,現時幾乎所有公共停車場均以每一小時作為收費單位,但現行《公共泊車服務的營運及使用條件》,當中規範泊車費用的計算及支付,可按分鐘、小時或月計算,建議當局積極研究縮短公共停車場計費區間至每半小時甚至以更短時間為單位作計算,以提升公共泊車收費的合理性、靈活性及公平性,亦有利提升流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