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東望洋高樓項目已獲教科文同意

「東望洋斜巷18至20號」的樓宇在復工後因增建梯屋,而出現建成高度超過海拔81.32米的限制,社會關注項目超出世遺限高,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表示,東望洋斜巷18至20號高樓項目頂部增建梯屋無超出世遺限高,亦已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同意。

根據2022年6月7日文化局向文化遺產委員會介紹關於「東望洋斜巷18至20號未完成樓宇事宜」時表示,該樓宇高度將維持現有建成高度的海拔81.32米,即由原設計的海拔126.12米共36層,縮減至現有的19層,大幅降低體量;並刪減樓宇原設計頂部造型構建物,進一步降低高度;同時將原設計弧形外觀調整為直向線條設計,簡化體量造型;原建築大量的混凝土外觀改為玻璃設計,以及配合銀色鋁材飾面,經分析評估,認為符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決議要求。

但近日有居民向他反映,發現正在施工的「東望洋斜巷18至20號」建築物的頂樓,疑似增加約兩層的梯屋,令建築物高度超出原本的海拔81.32米。較早前議員林宇滔更就東望洋某樓宇項目超出原建築高度海拔81.32米事宜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工程有否違反當局及世遺的要求,以及當局有何處理及補救方法。

梁惠敏昨回應表示,當局收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遺中心最後意見是同意現時的高度去完成,即建築高度是海拔81.32米共19層,在得到教科文組織意見前,當局有持續與國家文物局溝通及邀請專業機構,對相關高樓項目高度進行世遺影響評估,並將建築物包含屋頂板上的梯屋及設備房的圖紙,一併提交有關機構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遺中心,教科文已知悉梯屋高度,並非在原有高度上再加建梯屋。

梁惠敏

被問到海拔81.32米是否不包梯屋?當局有否需要更正有關表述?梁惠敏謂:「呢個(海拔81.32米高度)是套用返工務部門入則申請時的做法,即樓宇高度係計算建築物屋面板的高度。當然有啲地方我哋就唔用呢個表述,有啲地方會用最高點,不同的表述方式,但我哋一路都用建築物樓宇高度用來描述建築物屋面板的高度。」她又指,海拔是一個中性的名詞,對東望洋樓宇,當局一直是用建築物高度來描述。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