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亞破產兼欠薪政府監管失職? 議員:肯定是不作為沒履行監管責任
澳亞衛視破產,被欠薪的澳亞前員工感到徬徨,事件再度引起社會關注政府對相關牌照的監管是否到位,以及會否收回其牌照等。議員林宇滔直言,澳亞拖糧拖到超出勞動債權保障制度範圍,事件本身就不合理,肯定是政府不作為,沒有履行基本監管責任。按法律規定,澳亞衛視是受到郵電局和新聞局的雙重規管,現在法院宣布澳亞衛視破產,當局應啟動調查程序,並向社會交代清楚,究竟由2004年至今澳亞衛視有否按發牌承諾執行投資計劃、監管部門有否依法監管、會否收回牌照、以及相關批地等。
曾於兩岸四地設站、在2019年爆出欠薪風波的澳亞衛視有限公司(下稱澳亞),在上(7)月16日被初級法院判破產。初級法院發公告指,澳亞衛視有限公司「處於破產狀態」即由7月16日起澳亞的債權人可於60日內提出清償債權要求。
該公司總部原設址於澳門路環衛星路256號,其持有之「衛星電視廣播系統及服務准照」在2019年獲續批15年期,原定於2034年到期。鼎盛時期,澳亞衛視在澳總部曾有150名員工,後於台北、香港、內地等地設站,亦是本澳較有規模的私營電視台,新聞報道曾一度極受本地觀眾歡迎。
2018年底,澳亞台北分部爆出欠薪事件,遭台灣媒體大肆報道,而2019年4月起陸續有本澳員工向政府求助,表示多月來被拖糧,而且澳亞欠薪是累犯,後來欠薪期越來越長,事態漸見嚴重才獲關注。而在欠薪風波下,澳亞仍獲前前行政長官崔世安在2018年續牌15年,當時就有意見質疑作為衛星電視廣播業務准照之制度的營運監督實體的郵電局監察不力,但郵電局局長劉惠明於2021年6月回應澳亞衛視拖糧事件時曾指,澳亞衛視獲當局批給衛星電視牌照,「我哋監督的工作係睇返佢地服務有冇中斷,或者訊號傳送有冇問題。你(記者)談及嘅員工薪酬問題,我諗呢啲唔屬於郵電局監管範圍。」
郵電局及新聞局是監察實體
林宇滔對郵電局局長指涉及欠薪問題不屬郵電局監管範圍表示不認同,皆因根據第3/98/M號法令發出衛星電視廣播業務准照之制度,郵電局作為衛星電視廣播業務准照之制度的營運監督實體,有權每年要求營運商呈交業務報告及帳目,派員巡查設備,確認其「有適當之技術、經濟及財政能力」繼續提供服務,有權對營運商提出指示及建議,就牌照續期、中止或廢止向行政長官提交意見。為此,他對郵電局有否履行應有職責存疑。其次,當局指其監管工作是「服務有冇中斷,或者訊號傳送有冇問題」,反映當局對牌照管理的不重視。
林宇滔續說,根據第46/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即有關規定「澳亞衛視有限公司獲發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的准照」,訂明了澳亞「十五年總體發展規劃」,除現時開設的澳亞衛視中文台(現澳亞衛視)外,現時還有一條澳門衛視頻道,當時計劃開設另外五條頻道包括英語學習台、音樂藝術台、電影電視劇台、粵語台、商業台。為此,監察實體方面,分兩個部門,一是對准照規定的履行及持牌人在准照範圍內的業務進行監察,屬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的權限;而對節目內容的監察,則由新聞局負責。可惜的是,該五條計劃開設頻道已經無影無蹤。
是否收回牌照政府要交代
2021年178名澳亞員工向勞工局集體申訴,初級法院兩年前已判澳亞員工勝訴,而澳亞應向員工支付欠薪及罰款約500多萬。其後,澳亞在2022年8月以「疫情影響營運」、「無錢」為由,向法院申請分24期支付欠款。目前為至,員工只收了一期錢,員工收到的欠款由幾千至幾萬元不等。林宇滔表示,他本人也收到大量的求助。
林宇滔認為,任何涉及牌照的違規行為,政府都有責任進行監管,欠薪雖涉及勞工局,但郵電局有否與勞工局進行協作,確保相關持牌機構有效履行社會義務?而澳亞作為新聞傳播機構,要承擔的義務更多,故政府對其監管應更全面,相關機構的續期,應把員工有否被欠薪、有否履行社會責任等納入牌照續期重要考慮因素。「財政好的話,正常唔應該成日欠薪,其實佢(澳亞)都出現長期拖欠員工薪酬情況,點解政府無發覺?單憑澳亞訊號傳送有無中斷作為管理判斷,證明官員是技術官僚,管理唔專業,水平不足。」如果政府認為澳亞拖欠員工薪酬和牌照監管沒關係,只能反映官員的管理思維和視野有問題。作為牌照監管部門,應避免欠薪事件發生。
第46/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也列明,當持牌人破產,訂立債權人協議,訂立債權人與債務人和解協議,或轉讓持牌人資產的主要部分,行政長官可在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郵電局前身)建議下,中止或廢止准照。林宇滔表示,現在初級法院已宣告澳亞衛視破產,究竟由2004年至今澳亞衛視有否按發牌承諾執行投資計劃、監管部門有否依法監管、沒有按批給履行發展承諾又會有何處罰,會否收回其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的准照等,政府都應一一向社會作出交代。
他又提到,澳亞拖欠員工薪金已多年,但一直沒有結果,這對債權人和員工都是最差的結果。
促修勞動關係法堵法律漏洞
曾有議員形容,澳亞衛視是長期惡意欠薪的典型例子,資方總是在卷宗移送法院前最後一刻「找數」,即可銷案、零罰款,社會一直呼籲政府完善現行《勞動關係法》,避免僱主走「法律罅」,規避處罰,並對欠薪員工提供支援機制等。林宇滔表示,目前本澳設有勞動債權基金,但只有在資方已清盤的情況下,該基金才會向員工墊支最多6個月的欠薪款項。澳亞拖糧拖到超出勞動債權保障制度範圍,事件本身就不合理,肯定是政府不作為,沒有履行基本監管責任。無論是《勞動關係法》,還是勞動債權保障制,都必須盡快作出完善和修改,但似乎今屆政府除了一些「非做不可」的修法,其他勞動權益修法工作都沒有實質性的進展,從而影響居民就業權益和信心,對留住本地人才造成負面效應,突顯今屆特區政府的施政取態。
另外,社會關注的是,澳亞原由內地商人林南持有,與另一間本地衛星電視營運商「宇宙衛星通信」共用路環龍爪角衛星路的地皮建造大樓,而該兩間公司的股東會主席均是林南。林宇滔指,根據第46/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當年政府是「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面積13,162平方米,位於路環島衛星路,其上建有256號樓宇,標示於物業登記局第22771號的土地的批給」,相關土地是批出後每10年自動續期,即有關地段於2021年9月到期後自動續期。但當承批公司不再有電影製作,政府是否要到2031年9月方會收回土地?這些政府都要及時作出處理,不應讓土地長期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