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續審《道路交通法》法案未達共識 羅司:對修法持開放態度

羅立文指政府對修法持開放態度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邀請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等政府代表列席分析及討論《道路交通法》法案會議。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昨會後表示,委員會對於法案保留輕微違反制度和累犯制度的要件未能達成內部共識。而羅立文指,法案有修改空間,對有關修法持開放態度。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首次邀請政府代表列席分析及討論《道路交通法》法案會議,就該法案原則、取向等交換意見。李靜儀引述政府代表會上所指,政府原計劃將道路交通制度分為《道路交通法》規則、駕照教考制度、車輛登記及註冊和檢驗制度處理,並修改或廢止所涉及的39項所法律、法令、行政法規或批示。據政府代表昨日表示,將會調整有關工作,先對19項調整涉及道路交通法主要內容的法律和法規作出修改,當中有部分是全面廢止,有部分是部分廢止,稍後再逐步對其餘兩個部分作出修法。
委員會對輕微違反制度是否保留未達共識
對於社會所關注的輕微違反制度,政府所提交的文本中對之保留。李靜儀表示,有委員認同保留輕微違反制度,但有委員提出不認同。當中有委員提出,若保留輕微違反制度,則未有考慮接納政府於2019年時所公開諮詢的《道路交通法》中所提出的對輕微違反制度修改建議,另有意見提出,於2007年,政府將輕微違反制度部分違反情況改以行政處罰取代,葡萄牙亦將輕微違反制度的部分違規改由行政處罰或另外的方式處理,因此而提出希望政府重新思考應否保留輕微違反制度重新思考。
李靜儀引述政府代表會上表示,現有輕微違反制度是沿用1999年起生效的相關制度,屬單獨法令,因此而暫時不考量作出修改。一常會目前仍未能就輕微違反達成共識。除此之外,社會對累犯法定要件及暫緩執行比較關注,李靜儀指,一常會對累犯制度的要件也未能共識。

羅立文則在會後受訪時表示,這是政府與立法會一常會的首次會議,主要討論法案的立法原意、原則和大方向等,下階段再逐條條文審議,重申政府對法案的討論持開放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