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土委會檢視十部門公共工程招標程序提六建議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分析了10個部門提交過去3年的公共工程招標程序資料,發現部門基本上是按法律精神辦事,不過不同部門有不同的操作細則,委員會向政府提出六點建議,包括希望政府更詳細檢視各公共部門的公共工程招標操作中的差異性並作出優化、標準化公共工程招標程序、政府系統性建立承建商名單資料庫、應統一公開相關資訊,包括招標、價錢、工期、中標者名單、中標理由等等。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昨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公共工程招標程序,委員會主席崔世平會後表示,早前得到五司發出邀請書,希望每個司向委員會提供兩個公共工程招標較多的部門資料,10個部門包括市政署、行政公職局、財政局、勞工局、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懲教管理局、衛生局、文化局、公建局和環保局,向委員會提供了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有關資訊,委員會進行疏理後,從8個方向進行分析,包括開標委員會和評標委員會的組成、程序的選擇、評標標準的制訂、承建商資料庫的建立、獲選實體的選定標準、程序的監督機制、工程判給後的相關跟進、程序上的資訊透明度等進行總結,發現部門基本上是按法律精神辦事,不過不同部門有不同的操作細則,部門就各自面對的情況進行「精準」演繹,使各部門的公共工程招標程序並不一致,但大部分都有共性。
崔世平續介紹,經過討論後,委員會向政府提出六點建議,一是希望政府更詳細檢視各公共部門的公共工程招標操作中的差異性,並對此作出優化。二是對於各部門自主決定是否參考工務部門標準的做法,建議研究是否是要統一做法,建議在工程造價、工期、專項設計要求、施工計劃、團隊組成以及公司經驗等進行細化,標準化公共工程招標程序。三是檢視法定標準的執行,並適時作出評估,尤其對現行法律規定,以及對各部門開展的招標工作,是否存在不利因素,增加部門工作困難度,影響工作暢順度,希各部門能主動提出工作要求,讓未來開標工作可以做得更好。四是希望政府系統性建立承建商名單資料庫,也希望當局建立一套標準化的抽籤流程軟件,所有部門可以共用相關軟件,減低更新、維護費同時,也可以令招標商戶名單的建設趨一致性。五是討論公共工程招標工作中風險,以及直接判給程序各環節,希望可以提供充分的理據。六是為保證資訊的透明度,應統一公開相關資訊,包括招標、價錢、工期、中標者名單、中標理由等等。當局也應向未能中標的投標者發出正式的開標結果通知書。
崔世平又指,該10個部門中,只有公建局和環保局未有建立正式的承建商名單,部門解釋指所有在工務局登記的承建商,當局都會接受,財政局則建立了政府財貨及勞務供應商資料庫、供應商總名單。其他7個部門也有承建商名單資料庫,而當中以市政署較為「齊全」,由於該部門開標量較多,早起步,署方名單設不同等級,也有升降級制度。當局希望政府部門的承建商名單可以建立得更細緻,但明白要求所有部門仿傚市政署做法有困難,為此希望政府系統性建立承建商名單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