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有效打擊演唱會門票騙案
司警表示,最近一周接獲至少22宗網購演唱會門票的騙案,當中有15名受害者為學生。部分受害者為求觀賞偶像表演,明知被騙風險極高,仍然選擇以先付款、後取貨的方式私下交易。司警提醒市民及學生留意,切勿讓騙徒有機可乘。可見,政府比必須要加強打擊網購演唱會門票的騙案。
警方已就演唱會門票詐騙問題發出警情通告,而司警局反詐騙協調中心更提醒學生及市民,包括網購演唱會門票應向活動的主辦方或獲其授權的銷售方購買,降低受騙風險、切勿以明知被騙風險極高的「先付款、後取貨」方式作私下交易,讓騙徒有機可乘、若懷疑被騙應立即致電司警局防詐騙查詢熱線。
雖然政府已經採取行動,但問題依然嚴重,值得政府進行深入探討和研究,找出問題根源所在。與此同時,僅從警方層面進行打擊還是遠遠不夠,還需要從管理、法律等層面配合,對此,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表示,特區政府關注演唱會及大型演出活動門票炒賣或詐騙犯罪等情況,相關部門透過巡查監察、聯繫協作及宣傳教育等方式,持續預防及打擊相關不法活動。但相關工作具體成效還是有待凸顯。
事實上,政府部門要制訂全面及強而有力的措施打擊相關行為,也可以加強現行法律的執法。根據七月十五日第 6/96/M 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以高於須遵從之法定制度所容許之價格,出售財貨或提供服務,又或以高於出售或提供服務之實體所製作之標籤、商標紙、牌或價目表內所載之價格出售財貨或提供服務,將觸犯不法價格罪。既然已經初步有法可依,就要依法執行。
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也大力推進「旅遊+」產業,所以,一切破壞市場秩序違法亂象都要嚴厲打擊,不能任之破壞澳門國際城市形象。
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