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博企私建就業黑名單是「濫用私刑」

法務局局長梁穎姸
議員梁孫旭關注政府如何防範企業,特別是博企私下建立就業黑名單,批評是「濫用私刑」,違反勞工法善意原則,官員也有容錯機制,博企就業黑名單缺少上訴機制及時限,期望政府採取措施保障相關人士就業權益。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當中涉及個資和勞工權益保障,將與相關部門溝通,共同重視有關問題。
梁孫旭表示,多年前他已向政府提出過有博企制定就業黑名單,令僱員不得再重新進入相關行業,個資辦回覆指由於這些求職者入職前會簽署一封授權書,允許公司向前僱主了解其過去任職情況,從法律層面似乎沒有問題,惟操作上存在問題,包括前企業所提供的資料是否屬實,官員也有容錯機制,為何那些在黑名單上的人士又非偷籌碼,又沒有詐騙或犯下嚴重錯誤,甚至只是賭枱上犯了少少的錯誤,工作上有少少失誤,會被列入就業黑名單。參考社工和醫療人員制度,對有過失的人士也設有保障機制,例如上訴機制和設有時限性,但博企就業黑名單則沒有保障相關人士權利,促請政府從法律層面規範資料搜集和就業權益。

法務局:持續關注 審慎分析
法務局局長梁穎姸回覆稱,根據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第六條規定,所有居民均不受歧視地享有同等就業機會,而任何僱員或求職者均不得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受到損害或被剝奪任何權利。
另外,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亦規定,個人資料的處理需徵得資料當事人明確同意下方可進行。關於勞動範疇法例的修改均需平衡勞資雙方的利益,同時要基於社會廣泛的認同及共識,行政法務範疇會配合相關範疇持續關注有關情況,結合社會各界意見和本澳的實際情況審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