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修改「最低工資法」 建議最低工資時薪調升至34元
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全議,一般性通過修改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昨在引介該法案時表示,經綜合考慮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宏觀經濟和勞動市場變化、法律實施後對僱員和僱主的影響,以及本澳經濟復甦的表現,建議自明年1月1日起,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調升至每月7,072元(澳門元·下同)、每周1,632元、每日272元;每小時34元。當多數議員提出希望完善檢討機制,避免再出現滯後調整的情況之際,商界議員王世民提出,更希望政府完善營商環境,令僱員收入可以遠遠拋離最低工資,無需再聚焦於最低工資。
根據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第九條的規定,最低工資金額須於該法律生效後滿兩年進行首次檢討。為配合有關規定,特區政府對法律於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日期間的實施情況進行了首次檢討工作。李偉農昨引介該法案時表示,經綜合考慮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宏觀經濟和勞動市場變化、法律實施後對僱員和僱主的影響,以及本澳經濟復甦的表現,並經諮詢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代表的意見,在平衡僱主的營商環境、僱員的權益保障,以及消費者的承受能力等一籃子因素後,制定了《修改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建議自明年1月1日起,將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調升如下︰按月計算報酬,每月7,072元;按周計算報酬,每周1,632元;按日計算報酬,每日272元;按小時計算報酬,每小時34元;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以當月的基本報酬除以當月實際工作的時數,平均每小時34元。預計受惠僱員人數約2.1萬多人。
議員促落實兩年一檢
議員對於該法案的討論,焦點不是在於調薪幅度,而是在於調整的時間距,希望未來能夠真正做到該法例中所指的兩年一檢。議員梁孫旭、林宇滔、李靜儀、謝誓宏等建議,從完善機制上著手,包括參考數據更科學、調整的考慮因素更科學等,做到由檢討至真正整調,可以兩年內完成,而不是出現啟動檢討後至得到調整已經超出兩年的情況。
梁孫旭和林宇滔反映,正由於檢討到調薪每次都超過兩年,令澳門最低工資落後於香港的情況。林宇滔亦認為,目前百業剛興,對中小企有一定壓力,目前討論調升最低工資並不是太好時機,由於政策做得慢,最低工資失去了意義、社會亦失去了預期。他提出,下次是否2024年11月能夠作出檢討?又希望政府能夠抓緊時間,想方法逐步拉近與鄰近地區的水平。
有議員倡完善營商環境
議員葉兆佳認為,澳門的經濟、產業及市場結構落差大,政策一刀切,很難照顧到由中小微企至大企。他希望,經濟均衡性有所平衡,對員工就業工種選擇更多。議員王世民反映,目前,其他行業經營仍困難,他提出,希望政府建立良好的營商環境,讓企業「搵到錢,比多啲工資,齊分享經濟成果」,著力推動經濟,令社會發展,「希望將來僱員的收入遠高於最低工資,不再需要著眼最低工資的討論。」
李司認為是一個可以接受的方案
李偉農表示,《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提出兩年一檢,但需要按照經濟發展情況作出檢討。他理解,市民想兩年一檢,由於當中涉及很多數據和數據的搜集。他指,會研究優化有關工作,研究與各部門配合,於數據收集上有更快的機制。他認為,是次調整未必一定個個都滿意,但認為是一個可以接受的方案。
隨著最低工資的調升,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會因應此而調升。李偉農表示,至今年第二季累計接獲222宗申請,其中212宗合資格的申請人獲發放相關補貼,涉及150萬元。
倡設立專責委員會及專責工作組
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李振宇於表決聲明中表示,認同最低工資的調升,保障基層僱員的基本生活水平,並期盼隨著經濟復甦,各行各業的僱員薪酬都能夠有所改善。但他們認為《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生效至今,執行機制上仍有不盡完善之處,特區政府需秉承積極的態度作出跟進。實際上,法案自2020年11月生效3年後,有關調整方案現在才送交立法會,明年1月1日才生效,凸顯有關檢討機制出現滯後。雖然當局多次強調兩年一檢是兩年後進行一次檢討,再交社協和立法會討論,但實際上要超過3年的時間才能實際調整,令最低工資水平未能及時跟上經濟發展情況,難以更及時地體現對僱員的保障。
四位議員促請政府能根據《社協組織法》設立專責委員會及專責工作組,持續跟進最低工資實施情況及檢討事宜,並提升效率,爭取在兩年內完成檢討報告、社協討論及立法程序,倘涉及調整金額可以兩年後隨即實施,保障僱員勞動權益。
此外,隨著經濟正逐步復甦,政府應以最低工資調升為契機,盡快完善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的檢討和修法工作,包括修改《勞動關係法》、《聘用外地僱員法》、《勞動債權保障制度》及《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等法律,進一步加強僱員的權益保障和發展。
謝誓宏提出,除了提升最低工資,亦希望可以增加女性僱員產假,以提升僱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