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公寓11月6日起申請 首階段759單位八折最低4,328元起
政府長者公寓將於今年11月6日上午9時起開始接受申請,預計在2024年第二季完成首階段申請的審批工作,第三季完成公寓的內部裝修和各項設置,第四季安排經審批符合資格的長者使用公寓住宿單位。社會工作局昨舉行政府長者公寓新聞發布會,介紹政府長者公寓的申請評分準則以及住宿單位使用費表等詳情。社工局局長韓衛表示,政府長者公寓首759個住宿單位使用費可享8折優惠,優惠後最低價格由4,328澳門元起,大部分面向無敵海景,樓下預留大型商鋪可作酒樓。申請評分標準方面,符合申請要件可獲基本分,倘符合其他6個條件可獲得不同加分,雙人申請分別計分,取最高一人的總分,倘若不同申請個案同分,依電腦排序。
定價參考唐樓 報名先後不影響分數
發布會由社工局局長韓衛、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長者服務處處長甘潔玲主持。韓衛表示,政府長者公寓的使用對象並非基層長者,而是有經濟能力負擔得起相關費用且往往為唐樓業主而無資格申請社屋、經屋的長者。使用費定價主要參考唐樓,且包裝修、傢私、家電,甚至包含了管理費,相對市場上相關樓宇有優勢,但又不會與市場有太大距離,避免對市場產生較大影響。他特別強調,報名申請的先後並不影響分數,同分情況只按照電腦排序。
對於將來長者入住使用期間倘若遇到身體狀況突然變差甚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他強調本身使用者就符合獨居長者的服務對象要求,社工局與其他社服機構定期有社工會提供社區照顧服務,如若有特發情況,長者公寓的使用者亦能獲得與社區上的獨居長者一樣甚至更多的服務。此外,局方及機構本身亦會安排外展隊,遇到長者不能自理的情況,會協助其做好其他院舍的申請。
首759優惠單位大部分面向無敵海景
特區政府2023年10月16日公布第79/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政府長者公寓住宿單位的使用申請評分準則》),以及第80/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政府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使用費表)。相關法例將於2023年11月6日起生效。住宿單位的每月使用費參考市場價格,因應住宿單位所在的樓層和座向不同而訂有8個不同的收費,最低價格由每月5,410澳門元起。而為鼓勵有興趣的長者及早提出申請,特區政府將推出優惠措施,首批次推出以下759個供選擇的政府長者公寓住宿單位,大部分住宿單位(A區內AK至AY)的景觀是面向無敵海景及東區-2,少部分住宿單位是面向興建中的高層暫住房、公園或內園。
首階段759個住宿單位在首次簽訂的使用協議生效期內將獲得相應使用費的20%費用減免,即8折。在上述優惠下,首階段759個住宿單位的使用費實際由每月4,328澳門元起,按建築面積計算,最低價格住宿單位每平方呎的價格為7.55澳門元。優惠只適用首次簽訂的使用協議生效期內的3年;同一住宿單位的使用協議續期及被重新分配使用不適用此優惠。
設會所停車場 大型商舖可作酒樓
公寓鄰近關閘口岸、港珠澳大橋及港澳碼頭,交通便利,周邊有衛生中心、公園和超市,方便長者的日常生活。公寓裙樓的二樓為會所設施,三樓為戶外平台花園(設有戶外運動器材)、運動室(設有乒乓球及桌球室)、多功能室等,為長者公寓用戶提供休閒保健及文娛康體的場所。為完善公寓配套設施,在公寓地面層有4個合共約6,510平方呎(605平方米)的對街商鋪和在一樓的約32,603平方呎(3,030平方米)可作酒樓食肆的大型商鋪,商鋪有手扶梯及獨立電梯大堂直達地面層,長者公寓用戶獨立電梯大堂亦可通往一樓,屆時長者公寓用戶將可在公寓內輕鬆地享受美食和便利生活所需。此外,公共停車場設於地庫一層至地庫三層。
此外,社會工作局將於本年10月下旬,將申請方法的詳情和細則上載至該局網頁,以供市民瀏覽,敬請留意。社會工作局呼籲有意申請公寓的長者的家人及親友,多向有關長者介紹公寓的基本情況與申請安排,並在稍後開始的申請過程中為長者提供所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