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清晰極端天氣指引 僱主事先協調免歸責僱員

李靜儀

日前受颱風「小犬」影響,本澳一度懸掛8號風球,部分打工仔在風球未除下的時候仍要上班卻面臨搭車難的問題。立法會議員、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表示,澳門經常會遇到颱風天或其他惡劣天氣,其每次都會收到不同的僱員去查詢自己的權益。她認為政府應該吸取經驗,從制度、指引上不斷優化,因應近年出現較多的惡劣天氣,從執行情況方面給予更清晰的指引,讓僱主不以處分的方式對待一些面對交通難處、路面上突發狀況的僱員。

颱風天氣有很多不確定性,僱員是否需要上班往往視乎企業的要求,她認為僱主首先要事先做好一些協調安排,包括在風球預告發布後或風球掛起之時,僱員的上班、下班及復工的安排,否則僱員會比較難處理。

其次,作為政府應該檢視現有的颱風天等特殊天氣的相關指引合理性及操作情況。她留意到近一個以來,臨近地區香港、深圳及內地其他城市,受到颱風引發低氣壓帶來強降雨影響,引發很多問題。她認為,澳門目前僅僅有應對颱風天的指引,但並無約束力,而且仍未有應對「極端」惡劣天氣的清晰指引。倘若遇到黑雨、已經水浸、澳門巴士停運後應如何處理,暫未有一個清晰指引,讓勞資雙方可以有遵守、參照、遵循及處理的方向,政府對此需要檢視。

李靜儀又表示,客觀而言,因應不少市民會乘搭巴士,近年在颱風之下如何協調巴士服務方面,政府已經比過去更清晰,會事前公布何時懸掛風球、懸掛風球前的尾班車、封橋安排及風球除下後何時恢復。目前搭車難的關鍵是僱主是否給予合理的時間,讓僱員去乘搭交通工具。倘若本澳受颱風應影響不大的情況下,僱員仍能坐到車或其他交通服務,或者雨勢不大可以直接步行上班。但如果天氣不穩定、遇上水浸、塌樹、巴士塞車等問題,僱員可能不能準時上班。其實《勞工法》有機制處理,如果屬於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僱員可以盡早向僱主解釋不能快速返回工作場所的原因,以便盡量協調,僱主不可以歸責或處罰僱員。她建議氣象局繼續增加相關預報的準確性及機制,讓大家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上班及相關交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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