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現代經濟體系的粵港澳大灣區一體化建設研究(3)

2.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現代經濟體系的劣勢
對標紐約灣區、三藩市灣區這些世界一流灣區,粵港澳大灣區有以下劣勢:第一,大灣區處於「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種貨幣體系、四個關稅區(含自貿區)」,存在區域分割的格局,無法形成統一的大市場,高效便捷的要素流動局面尚未形成。第二,產出規模的劣勢。粵港澳大灣區的經濟總量雖大,但人均產值低,地均產值也比其他幾個灣區低,單位GDP的能耗卻比其他幾個灣區高。這說明粵港澳大灣區的勞動生產率有待提高。第三,創新的劣勢。粵港澳大灣區雖然有許多高等學校,但是缺少世界百強的大學和研究機構,同時各學校間缺乏資源分享,分工協作,無法形成創新的合力,原始創新能力不足。第四,金融發展的劣勢。深港在全球金融業排名靠前,但有待深度融合。第五,產業發展的劣勢。粵港澳大灣區的企業面臨產能過剩,產業升級的重大課題。而香港經濟面臨持續增長難,澳門經濟存在產業結構單一等問題。
綜上所述,粵港澳大灣區最大的問題在於一體化,沒有一體化,大灣區內的內地城市優勢與港澳優勢就難於融合發揮,生產要素和創新要素就無法整合,因此,一體化是制約大灣區發展的最大障礙,以下,就解決大灣區一體化問題,推動大灣區現化經濟體系談七點意見。
三、以大灣區一體化,推進現代經濟體系建設的研究
1.整合大灣區,形成一體化的大市場
粵港澳大灣區存在制度的差異、社會發展水準的差異、法律的差異、文化的差異。文化的差異很小,社會發展水準的差異因我國改革開放40年的發展也大大縮小了。最大的差異是制度和法律上的差異。內地與港澳政治和經濟體制有較大的差異,政治上港澳實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制度。經濟上港澳實行私有制、自由經濟,政府奉行「積極不干預」的經濟政策,因此港澳政府的經濟主導權受到很多制約。法律上,香港實施英式普通法系法律制度,澳門實施歐陸法系法律制度。珠三角地區實行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這就導致粵港澳大灣區要面對「一國兩制三法系」的複雜局面。如何在不同的政治、經濟、法律制度中,在確保「一國兩制」的前提下,尋找擴大市場開放,建設一體化市場的方案確實不是一件易事。必須三地政府加強溝通協商,進行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從易到難,逐步實現一體化的目標。
2.整合大灣區的創新資源,形成一體化的創新合力
當前,大灣區面臨勞動力成本上升,產業極需升級,節能降耗,保護環境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是創新。但是,大灣區的創新資源比較分散,主要表現在人才難以流動,技術難以共用,成果難以轉化,各城市甚至互相爭人才、爭資金、互相封鎖資訊、重複投資、重複研究、重複建設等等,浪費很多人力物力。如何整合大灣區的創新資源,形成創新的合力,是提高大灣區創新能力的關鍵。
因此應當利用廣州、香港兩地優質的教育資源,加強高等學校間的交流,開展合作辦學,師資共用、課程共用、學分互認等靈活的措施,以名校帶動普通學校,提高粵港澳大灣區高校的辦學品質,培養更多優秀人才,服務大灣區建設。另外,可以充分發揮港澳高等學校國際化的優勢,網羅全球人才,以項目或者團隊整體引進國際頂尖人才,到粵港澳大灣區開展教學和科研,或者把已經取得的專利技術在大灣區進行產業化。另外大灣區政府要不斷增加科技創新的投入,改進創新的制度環境、基礎設施,為人才流動,技術交流,研發合作創造良好的條件。(待續)
作者:
林學軍 暨南大學教授、廣州商學院經濟學院院長
俞潔 暨南大學國際商學院國際商務碩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