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女涉假結婚送法辦

涉案四名男女被法辦

治安警察局昨公布揭發一宗假結婚案件,兩對假夫妻合共4名嫌犯被控以相關罪名,移送檢察院偵辦,同時追查一名企圖與其中一名嫌犯復婚的內地涉案女子。

第1名嫌犯姓潘,男性,65歲,澳門居民,報稱無業,涉嫌與原內地居民徐女(第3名嫌犯)假結婚,助對方及對方的兩名子女取得澳門居民身份。第2名嫌犯姓何,女性,63歲,澳門居民,報稱無業,與潘某一直同居,育有4名子女,有事實婚姻,涉嫌與原內地居民林男(第四名嫌犯)假結婚。第3名嫌犯姓徐,女性,53歲,原為內地居民,育有兩名子女,涉嫌2006年透過與嫌犯潘男假結婚,讓自己與兩子女取得澳門居民身份,2018年離婚,現在報稱職業為荷官。第4名嫌犯姓林,男性,50歲,原為內地居民,涉嫌透過與嫌犯何女假結婚,取得澳門居民身份後離婚,報稱為裝修工。他假結婚期間與內地前妻育有一子,與假妻子何女離婚後,與前妻復婚,企圖助後者亦取得澳門居民身份。第5名涉案人士姓李,女性,內地居民,嫌犯林某前妻,疑在林某假結婚期間與他育有一子,目前有待警方追查。

本澳一對事實夫妻分別假結婚

案情指,潘男、何女為事實夫妻。其中潘男與徐女涉嫌假結婚。何女與林男涉嫌假結婚,及後離婚。而林男與涉案者李女為真實夫妻。

潘男、何女為本澳居民,一直同居並育有4名子女,有事實婚姻但從未註冊。有人聲稱2006年因為經濟困難,兩人透過一名身份資料不詳的本澳男中介人,分別收取約2萬澳門元及1萬元人民幣的酬勞,由潘男與原內地居民徐女假結婚,何女與原內地居民林男假結婚,助對方及對方家人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

徐女2006年5月,與本澳居民潘男在內地註冊結婚,同年以夫妻團聚為由申請來澳定居,亦於2010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2018年兩人離婚。期間徐女自己的兩名子女亦取得了澳門居民身份。

內地男假婚獲澳門證後離婚

林男2006年與內地妻子李女懷疑假離婚,隨即於同年3月與本澳居民何女在內地註冊涉嫌假結婚,並同年以夫妻團聚為由申請來澳定居,2010年取得澳門居民身份,隨後2012年兩人離婚。但他在懷疑虛假的婚姻存續期間,與前妻李女於2009年誕下一名兒子,其子至今未申請來澳定居。

及後,林某疑與假離婚的前妻李女復婚,並企圖申請李女來澳團聚定居。较早前,身份證明局發覺可疑,轉介治安警跟進調查。

警方經過翻查記錄,懷疑上述4人有不實婚姻關係,涉嫌作出假結婚的行為,於9月13日成功傳召他們到警局協助調查。經調查,潘男、何女,林男承認假結婚,其中潘男認收了2萬澳門元,何女認收取1萬元人民幣,作為假結婚的報酬。徐某雖然否認假結婚,但承認與潘男一直沒有以夫妻形式共同生活。

治安警察局綜合以上調查,懷疑4名嫌犯觸犯「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潘男、何女、林男因曾在身份證明局作虛假聲明,另涉觸犯「作虛假之當事人陳述或聲明」罪,被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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