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交通意外信息通報出問題 黃司:主管無及時匯報領導層

黃少澤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上午公佈上半年罪案及執法數據簡報時,回應了解到傳媒關注治安警察局在警車撞電單車事件以及私家車連衝兩次紅燈在葡京酒店門口發生碰撞事件當中,有關信息通報機制方面出現的問題。他指出,嚴重個案的通報對於市民知情權及社會穩定都非常緊要,保安部隊不可以完成第一次初步信息通報就了事,之後陸續的信息要及時準確進行通報,這才是給社會應該有的一個交代。
黃少澤於簡報會上承認上述兩個案的通報有問題,強調他與治安警察局局長吳錦華都「唔滿意」,其中吳錦華9月5日向媒體發出信息,對通佈機制方面出現不足與瑕疵作出檢討。黃少澤則補充,該類突發事件分為嚴重與不嚴重,嚴重的事件信息發佈要更加齊全、更加及時以及更加準確,尤其是涉及一些個案會形成社會恐慌的情況下,警方發佈信息要更加注意上述幾方面。
黃少澤強調,首先,警方接報事件時,不能簡單稱「發生交通意外」,是要有時間、地點、是否有傷者、受傷程度、涉及什麼人等基本信息。如果因為調查而暫時無法告知原因,都要説清楚「有待調查,事後再補充」。倘若事故有傷者且為小朋友、長者、殘疾人士、執法人員,或者屬於執法車輛造成的事故,應視為嚴重事故,而且對於嚴重個案要及時進行第二階段通報,不能一整天之後再進行通報。第三階段,要盡快進行調查結果的通報。

他亦認同警方要保證信息發放效率與質量之間的平衡,警方暫時不掌握的情況不能隨便發放,但倘若是嚴重個案,可以在信息發放的字面表述上指出「關於該問題仍在調查當中,(調查)事後再向大家(媒體)通報」。
治安警主管無及時匯報領導層
他本人及治安警察局對信息發佈機制一直有上述要求,但是次執行(該兩宗事故信息發佈)當中出現了問題。他直言,治安警察局本身的內部通佈機制程序出了問題,主管沒有及時向領導層匯報,「領導層都唔知」。他一直以來要求各部門一旦遇到嚴重案件,「唔可以發個信息就算數」,而是要打電話找到局長、司長為止,講清楚發生什麼事、目前跟進情況以及信息發佈如何。但是次治安警察局主管「無做呢樣嘢」,這是不可以接受的。
因此,他與局長吳錦華就此事電話溝通、當面溝通多次,他希望要作出改善。他們有機制,但機制要落到實處,要真正執行,才是一個好的機制;如果只是一個字面上的機制,是不可接受的。他透露9月6日下午4時30分召集保安司範疇所有局長開會,就是次事件進行評估,及要求各部門進行改善。
澄清警方無理由隱瞞
黃少澤還表示,自擔任保安司司長以來,非常強調主動警務、社區警務、公關警務,非常坦誠公開內部問題,無理由隱瞞任何事,他又稱「我哋承認錯就係錯,有不足就不足」,坦坦蕩蕩,絕對接受批評。
黃少澤最後稱,有網絡媒體「未經查詢就話我哋刻意隱瞞」,他感到比較遺憾,強調與事實完全不符,稱屬「無端指責」。